索  引  号 01400022-0/2019-00251 分        类 综合通知  
发文日期 2019-10-09
标        题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全国个私协会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全国个私协会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09 11:08 浏览次数:



苏市监人〔2019〕226号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省局各有关处室(局)、省私营个体经济协会: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中国个协《关于开展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全国个私协会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国市监办函〔2019〕319号)精神,市场监管总局、中国个协将评选表彰一批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全国个私协会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现结合我省实际,就做好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推荐范围

1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全省个体工商户(含个人独资企业)。

2全国个私协会系统先进单位。全省县(市、区)级以上个私协会(包括基层组织)。

3全国个私协会系统先进工作者。全省县(市、区)级以上个私协会(包括基层组织)中连续工作满2年或累计工作满5年的专职工作人员。

(二)评选推荐名额

市场监管总局拟表彰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500名,全国个私协会系统先进单位260个、先进工作者380名。分配我省名额为: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30个,个私协会系统先进单位9个、先进工作者17名。根据评选范围和条件,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可按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2)上报推荐对象,省级评选推荐机构择优推荐至全国评选表彰办。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照章纳税,自觉抵制商业贿赂,无违法记录。

3.坚持诚信为本,公平竞争,文明经营,热情服务,自觉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4.具有开拓进取意识,注重创业创新,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经营业绩较好。

5.持续经营五年以上,有良好的纳税记录。

6.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遵守社会公德,在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声誉,经营形象和社会评价良好。

7.在市场监管系统中信用记录良好,无黑名单等不良记录。

(二)全国个私协会系统先进单位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宣传党和国家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个体私营经济的重要指示精神,能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工作。

2.有健全的理事会领导班子和组织机构;配备了适应工作需要的干部队伍;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规章制度完善;经费和会费能够保证协会工作正常开展。

3.领导班子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密切联系群众,为民务实清廉。注重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建设、业务能力建设、职业道德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政治过硬、业务精通、勤政廉政、执行力强。

4.能够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个私协会工作的要求,勇于开拓创新,在推进非公党建、开展遵法守信教育、服务会员企业发展、促进创业就业、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良好业绩,积极响应和参与全省个私协会重要活动,为全省个私协会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5.协会的职能作用发挥突出,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赢得地方党委和政府的信任、社会的认可和会员的拥护;积极倡导和引领会员履行社会责任,树立个私协会和会员的良好社会形象。

(三)全国个私协会系统先进工作者

1.政治素质过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素质,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

2.业务能力精通。热爱协会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精通协会工作,业务素质好,创新能力强,骨干作用发挥明显。

3.工作业绩突出。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爱岗敬业,责任担当意识强,无私奉献,取得较好的工作业绩。

4.群众评价良好。作风优良,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协会规章,无违法违纪问题;善于做群众工作,服务意识强,为人正直,团结同志,办事公道,廉洁奉公,表率作用突出,在个私协会和会员群众中有较好声誉。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好中选优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各级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分配的名额,在辖区内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择优推荐的原则组织评选推荐工作。

1按照评选条件,先进个体工商户拟推荐对象由设区市级个私协会经广泛征求意见、考察审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提出,报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后联名公示。全国个私协会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经民主推荐、考察审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提出,报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后联名公示。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应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处级或相当于处级干部比例不超过20%。

公示内容包括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等。

2.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个私协会成立省级评选推荐机构,就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事迹材料等进行严格审核。在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省级评选推荐机构按照程序和条件组织初审,提出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全国个私协会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的初步建议,经省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通过后,上报全国评选表彰办。

3.省级评选推荐机构根据全国评选表彰办的反馈意见,再对推荐的先进个体工商户征求税务部门意见,然后研究确定先进个体工商户、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在省级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正式推荐材料上报全国评选表彰办。

4.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对正式推荐对象进行复审,提出拟表彰对象,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二)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推荐评选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影响面大,各级市场监管局要高度重视,组建专门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推荐评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程序要求严格,各项工作要精心组织,确保评选工作高质量完成。

2严格程序,认真把关。要严格推荐评选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被推荐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要好中选优,确保推荐的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要事迹突出,具有先进性、代表性;要注重会员参与,确保把具有政治先进性、行业代表性、会员群众公认、社会评价良好的优秀会员推荐为候选人。

3加大宣传,浓厚氛围。评选推荐工作过程中,要加强宣传工作,在社会上营造良好的氛围,要大力度宣传优秀创业者、诚信经营者,发挥诚信典范和先进个体工商户的示范带头作用,要起到树立标杆、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鼓励民营企业创新创业,激励全省个私企业从业人员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诚信服务、奉献社会”的新型个体劳动者。

四、材料报送要求

各地要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严格履行规定程序,确保工作进度,按时、保质、按名额报送初审推荐材料。初审材料包括:初审推荐工作报告、《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推荐审批表》(附件3)、《全国个私协会系统先进工作单位推荐审批表》(附件4)、《全国个私协会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附件5)、《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6)、《全国个私协会系统先进工作者征求意见表》(附件7)等。初审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本地区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过程,对拟推荐对象进行审核、征求意见、集体研究、公示情况等。事迹材料要求真实准确、内容详实,反映经营或工作的一贯表现和重点事迹,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请各地于10月18日前将初审材料报省级评选推荐机构。纸质版和电子版须同时报送,纸质版材料一式5份,用A4纸正反面打印,电子版材料可报送光盘或发送邮件至邮箱(js_sgx@163.com)。表格电子版可在省市场监管局网站(http://scjgj.jiangsu.gov.cn)“政策文件”一栏下载,并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相关表格,不得随意更改格式。

五、表彰方式和奖励办法

市场监管总局及中国个协发布表彰决定,召开表彰大会,向受表彰的个体工商户颁发奖牌和证书,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颁发奖牌,向受表彰的先进工作者颁发证书。

六、组织领导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个私协会成立省级评选推荐机构(附件1),负责评审推荐组织领导工作。省级评选推荐机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私营个体经济协会。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焱、朱宏伟

电话:025-83733419、85537663

邮箱:js_sgx@163.com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六号七楼

 

附件1:江苏省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全国个私协会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doc

附件2: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3: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推荐审批表.doc

附件4:全国个私协会系统先进工作单位推荐审批表.doc

附件5:全国个私协会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doc

附件6:推荐对象汇总表.doc

附件7:全国个私协会系统先进工作者征求意见表.doc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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