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22-0/2019-00357 分        类 综合通知  
发文日期 2019-12-12
标        题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019年江苏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结果的通报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019年江苏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结果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12-12 15:56 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相关检验检测机构:

按照《关于开展2019年江苏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的通知》(苏市监检测〔2019153号)部署,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开展了能力验证工作,考核电线电缆产品-导体直流电阻试验、环境样品中苯系物含量测定、金属材料力学性能检测和水中重金属镉含量测定能力。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能力验证工作委托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和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为技术支持单位,并负责能力验证作业指导书制定、样品准备及发放、验证结果汇总、统计分析等工作。

本次能力验证统计分析采用稳健技术处理,以中位值作为指定值,以标准化四分位距为能力评定标准差,以Z比分数评价参加实验室数的检测结果:︱Z≤2.0为满意结果,2.0<︱Z︱<3.0为有问题结果,︱Z≥3.0为不满意结果。

二、能力验证结果

全省共有1504家检验检测机构报名参与本次能力验证工作,样品检测结果满意的检验检测机构1418家,占94.3%;结果有问题的检验检测机构42家,占2.8%;结果不满意的检验检测机构44家,占2.9%,其中3家机构主动注销相关资质、2家机构未参与补测。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整改。本次能力验证结果是有问题的42家机构和不满意的44家机构须认真查找并分析原因,制定有效的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积极参加相同项目的能力验证或与技术支持单位进行检测比对,于2020130日前形成整改报告上报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

二是暂停。能力验证最终检测结果不满意的44家检测机构,自发文之日起,暂停其能力验证项目的检测资质3个月,暂停期间,检测机构不得开展暂停项目的检测工作。

三是监督监管。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此次检查结果,依法对本辖区内发现问题的机构做出后续处理,加强对本次能力验证结果为不满意结果机构的监管,防止相关机构在整改期间或取消有关项目检测资质后继续向社会出具检测报告,并负责督促机构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审核确认机构整改报告,统一上报省市场监管局,对其整改情况的长期有效性进行跟踪检查。

 

附件:2019年江苏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问题机构表.xlsx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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