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规定(草案)》《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严重违法行为从重处罚规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日期:2019-05-10 14:50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国办发〔2018〕104号)、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苏发〔2019〕3号)精神,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局起草了《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规定(草案)》和《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严重违法行为从重处罚规定(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提出修改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sscjgjfg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7号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处,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

意见征集截止时间:2019年 5月17日。

附件: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规定(草案).doc

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严重违法行为从重处罚规定(草案).doc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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