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50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8-15 11:01 浏览次数:

 

 

 

 

      

潘望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母婴护理行业标准、加强行业监管的几点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局加强统筹谋划,深化与有关厅局之间合作,协调推进社区建设领域标准化工作,取得不错的成效。具体举措如下:

(一)加大组织推进力度。建立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全省标准化工作,研究促进标准化改革发展重大方针政策和协调处理重大问题;印发《江苏省“标准化+”行动方案(2017-2019)》、《关于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标准化+”家政服务,加强相关领域标准化工作。

(二)开展母婴护理服务标准化工作。联合省卫健委等部门,贯彻实施《家政服务 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家庭母婴护理服务规范》等标准。加强团体标准培育力度,组织省家庭服务业协会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制定一批团体标准。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标准化试点,建立和完善母婴生活护理标准体系,提升我省家政领域标准化水平。

(三)强化经费和人才保障。联合财政厅,对制定地方标准、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等方面给予经费支持。开展标准化的教育培训,培养基层标准化管理和服务人员,打造既掌握标准化知识,又熟悉家政服务业务的标准化队伍。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推进力度,合力推动“标准化+”生活服务业,重点母婴生活护理等家政服务业标准化建设,不断建立健全标准体系,用标准化的手段,进一步提升家政服务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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