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开展2019年度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工作

发布日期:2019-08-28 16:56 浏览次数:

 近期,江苏省食安办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工作。评价按照县级提出申请、市级层面初评推荐、省级层面综合评议的程序开展。期间,省食安办组织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卫健委、南京海关等省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以及第三方评价机构、媒体等组成省级创建综合评议小组,对各地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情况开展现场复核。现场复核工作主要是查验创建地区是否有考评标准中的“否决项”情形、开展资料查验和明查暗访等。现场复核工作结束后,省食安办将交办问题清单,并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开展评价性抽检和满意度调查,对当地食品安全总体状况进行综合评估。对综合评估通过的地区将依程序报省食安委命名授牌。

 2015年以来,江苏省积极推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有力提升了全省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截至目前,共有47个县(市、区)通过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综合评价,获得了“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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