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市监检测〔2019〕181号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相关检验检测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要求,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促进检验检测行业有序发展,根据《关于开展全省环境类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要求,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生态环境厅对双随机抽取的环境类检验检测机构开展了现场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共分5个检查组,随机抽取并现场检查了25家环境类检验检测机构,抽查检验检测报告300余份,发现120余条问题,检查结果均经检查组和被检查机构现场确认。
检查重点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检测能力范围、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标准物质使用、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等情况。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通过本次监督检查,发现部分检验检测机构存在以下主要问题:机构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检验检测标准等发生变更,但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原始记录、设备使用记录、环境信息记录等与检验检测报告内容不相符;仪器设备未及时校准或校准结果未进行确认;未严格执行标准开展检验检测,检验检测缺项漏项现象仍未杜绝;个别机构存在变更经营地址、暂停营业不申报等情况,已不能持续保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
经现场检查和对检查结果的集中分析研判,最终情况如下:3家机构在管理和技术方面存在轻微问题,自行整改;15家机构责令改正;4家机构责令整改;3家机构移交行政审批部门,建议撤销资质认定证书。
三、下一步工作
(一)移交检查结果。通报发出后,省局将开展检查结果及相关证据资料移交工作,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有关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处理。
(二)开展自查整改。各相关机构收到通报后,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不断完善内部管理,规范检验检测程序,强化质量体系运行,并形成整改报告于9月15日前上报市局相关业务处室,经市局现场审核确认后,统一上报省局。
(三)督促落实整改。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要
运用好此次检查结果,依法依规监督在本辖区内发现问题的检验检测机构做好相关整改落实工作,对其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四)报送处理结果。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要对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形成总结报告,于9月底前上报省局。同时,要积极探索建立环境类检验检测机构长效监管机制,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综合评价检验检测机构工作质量,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升我省环境类检验检测水平。
附件:江苏省2019年环境类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监督检查结果.doc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