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1号
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市场监管局联合批准长江三角洲区域地方标准《船舶水污染物内河接收设施配置规范》,现予以公布。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3日
附件: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__船舶水污染物内河接收设施配置规范.rar:
关于批准发布长江三角洲区域地方标准《船舶水污染物内河接收设施配置规范》的公告
2020年第1号
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市场监管局联合批准长江三角洲区域地方标准《船舶水污染物内河接收设施配置规范》,现予以公布。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3日
附件: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__船舶水污染物内河接收设施配置规范.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