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22-0/2020-00038 分        类 综合通知  
发文日期 2020-02-04
标        题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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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02-04 14:00 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

为加强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督管理,规范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省局于201912月组织开展了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此次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的对象是全省计量保证能力自我评价声明的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根据省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取了7个设区市的19家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涉及的定量包装商品主要为大米、食用油、白酒、饮料、茶叶、化工用品等6类。本次检查共抽取各类定量包装商品500批次,其中净含量标注和净含量全部合格487批次,合格率为97.4%;净含量标注合格500批次,合格率为100.0%;净含量检验合格487批次,合格率为97.4%

二、检查结果统计与分析

本次计量专项监督检查,依据JJF2010-200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主要检查净含量标注和净含量两个项目指标。

(一)按定量包装商品类别统计

1. 大米共抽查20批次,其中净含量标注合格20批次,合格率为100.0%;净含量检验合格14批次,合格率为70.0%

2. 食用油共抽查261批次,其中净含量标注合格261批次,合格率为100.0%;净含量检验合格261批次,合格率为100.0%

3. 白酒共抽查204批次,其中净含量标注合格204批次,合格率为100.0%;净含量检验合格199批次,合格率为97.5%

4. 饮料共抽查2批次,其中净含量标注合格2批次,合格率为100.0%;净含量检验合格2批次,合格率为100.0%

5. 茶叶共抽查6批次,其中净含量标注合格6批次,合格率为100.0%;净含量检验合格5批次,合格率为83.3%

6. 化工用品共抽查7批次,其中净含量标注合格7批次,合格率为100.0%;净含量检验合格6批次,合格率为85.7%

(二)按生产企业所在区域统计

1. 无锡市共抽查11家生产企业的99批次定量包装商品,其中净含量标注合格99批次,合格率为100.0%;净含量检验合格93批次,合格率为93.9%

2. 徐州市共抽查2家生产企业的80批次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和净含量检验合格率均为100.0%

3. 苏州市共抽查1家生产企业的140批次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和净含量检验合格率均为100.0%

4. 南通市共抽查1家生产企业的2批次定量包装商品,其中净含量标注合格2批次,合格率为100.0%;净含量检验全部不合格。

5. 连云港市共抽查1家生产企业的10批次定量包装商品,其中净含量标注合格10批次,合格率为100.0%;净含量检验合格5批次,合格率为50.0%

6.泰州市共抽查1家生产企业的2批次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和净含量检验合格率均为100.0%

7. 宿迁市共抽查2家生产企业的167批次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和净含量检验合格率均为100.0%

三、有关要求

(一)依法开展核查整改。针对本次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开展核查,限期整改,到期复查。整改期间,要责令相关企业停止使用C标志,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撤销其计量保证能力自我评价声明,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从严查处。相关情况请于31日前上报省局。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地要通过全面实施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完善投诉举报机制等有效措施,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纠正和查处不实自我声明和违规使用C标志等行为。要建立完善惩戒激励机制,对使用C标志后不能履行承诺、存在严重计量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加强执法查处,并将其失信记录纳入信用信息平台。

(三)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各地要加强商品量计量知识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宣传有关政策要求,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使用C标志重要意义的认识,引导社会各界参与计量监督。要积极为企业提供计量技术服务,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加强计量自律管理,强化生产经营者的计量意识和诚信意识。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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