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召开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20-03-12 15:48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食品安全工作,3月12日上午,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题发布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贯彻落实情况。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总监田丰、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朱新华、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李金泉、省公安厅食药环侦总队总队长孙春出席新闻发布会,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处长魏赟主持发布会。

 田丰介绍,制定《实施意见》一是贯彻中央部署,确保改革措施落实落地,将《意见》提出的各项目标和改革举措进一步细化、量化、具体化。二是回应群众关切,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部署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一系列攻坚行动。三是完善制度设计,推进江苏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现代化,系统梳理食品安全工作,统筹作出制度性安排。

 田丰对《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其内容共分5个部分17条,对今后一个时期我省食品安全工作的目标任务、实施举措、组织保障等作出了部署,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着眼2020年、2025年、2035年三个重要时间节点,制定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提出了坚持“四个最严”,全面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坚持综合施策,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坚持统筹协调,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组织保障。《实施意见》充分结合了江苏实际,既有共性特征,也有个性特点。   

 田丰指出,《实施意见》主要有五个特点:一是目标路径更加清晰。《实施意见》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省食品安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既总结固化了近年来我省食品安全工作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又结合新形势提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既着眼治标、部署了解决突出问题的攻坚行动,又注重治本、提出了长效制度机制建设任务,形成了系统完备、路径清晰的“操作指南”。二是全程监管更加严密。食品产业链条长,风险点源多,需要源头严管、过程严控。《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从食品标准制定、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都作出了严格细致的规定。三是问题导向更加鲜明。《实施意见》从群众最关心、最担忧、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提出用5年左右时间,集中力量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十大攻坚行动。四是综合治理更加有力。保障食品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实施意见》注重综合施策,从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监管能力、推进社会共治等多个方面作出制度安排,加快推进我省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五是责任体系更加严实。《实施意见》突出强化党政同责和部门监管责任,明确要求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制订责任清单和监管清单,加强跟踪督办、督查考核,通过压实各方责任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田丰通报了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和近期疫情防控情况。各地各相关部门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积极支持食品企业复工复产,有效保障了疫情防控期间食品价格稳定、质量安全、供应充足。截至3月11日,全省食品生产企业复工人数10.4万人,其中重点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复工率达83%。全省农贸市场复工复业率达97.9%,其中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复工复业率达100%。

 下一步,围绕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筹备召开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学习贯彻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精神,对今年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部署安排。二是统筹抓好食品领域疫情防控和推动复工复产工作。在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采取科学、精准、有效措施,全力推动食品企业复工复产,尽可能把疫情对食品行业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三是扎实做好今年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聚焦重点、强化监管,大力推进十大攻坚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水平,不断增强全省人民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

 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负责同志还结合本部门贯彻落实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日报、人民网、新华网等中央媒体驻江苏机构;新华日报、江苏卫视、中国江苏网等省内新闻媒体代表参加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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