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原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63号)等相关规定,依新沂市沂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3家机构申请,现注销新沂市沂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等3家机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公告如下:
1.新沂市沂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51005070260)。
2.连云港中航汽车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61005070309)。
3.连云港市海通机动车环保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51005070116)。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