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苏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0-05-08 09:39 浏览次数:


苏食安委20205                 

    

2020年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提升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保障水平,逐步建立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一、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十大攻坚行动

1推进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提升行动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兽药产品,淘汰高风险产品。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检查、监督抽检、明查暗访力度,严厉打击使用禁用药物、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不落实农药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完成淘汰现存10种高毒农药的风险评估。农药利用率达4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40%以上。杜绝使用禁用农药兽药及非法添加物。开展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试点。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推动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完成受污染土壤耕地安全利用。

2推进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继续开展省级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重点加强对生产环境、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原料查验和检验检测能力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进一步完善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的实施和运行,提升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品质。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体系检查覆盖率和自查报告率均达100%。实现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标签备案信息在省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网站公布并可查询。

3推进标准制定专项行动。规范开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加快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推进食用林产品、粮油标准制修订和实施应用。推动食品营养标准和营养标签标准的实施。加强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食品快检方法研制。鼓励采用高于严于国家标准的企业行业地方标准,鼓励各地树立区域品牌。加大食品安全标准宣传贯彻和培训力度,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

4持续推进“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扎实做好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相关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配合做好国家食品安全示范试点城市验收和复审工作。通过食品安全指数评价、食品安全乡镇达标创建等方式持续深化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规范使用创建宣传识别系统。对第一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复核和抽查,加强对第三批的创建指导。

5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治保健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利用食品和保健食品欺诈、虚假宣传等行为。

6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针对问题突出地区实施拉网式排查,严厉打击山寨假冒、虚假标识、以次充好、“三无”、过期食品等行为,建立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机制,坚决取缔“黑工厂”“ 黑窝点”和“黑作坊”,保障农村食品来源合法、渠道清晰、质量可靠,提升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7推进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强化进口食品安全监管,严防输入型食品安全风险,严厉打击食品走私。开拓农产品多样化进口来源。以进口猪肉制品为重点,做好非洲猪瘟口岸防控工作。

8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压实学校、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继续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幼儿园及中小学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大幅提高大中城市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进一步推进和完善“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

9推进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广泛采用“互联网+明厨亮灶”形式,让消费者吃得更加放心,继续降低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率,提升餐饮智慧化管理水平。落实网络订餐平台责任,保证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宣传指导,减少各类集体聚餐活动,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10推进“优质粮食工程”行动。加快质检体系建设,做好粮食烘干储存服务。加大“苏米”省域公用品牌宣传,培育“苏米”核心生产基地、核心企业,提高绿色优质安全粮油产品供给水平。

二、着力化解食品安全隐患

11突出重点问题整治。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做好农产品种养环节的安全监管。以生产日期、保质期的标注方式为重点,完善标签规范管理办法。开展“一非两超”专项治理,重点对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条件保持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保健食品标签标注警示用语规定,规范企业保健食品营销行为。鼓励实行学校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加强旅游景区、养老机构、国境口岸等食品安全管理。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加快推进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工作。持续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完善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和监督检查。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及产地环境风险监测。

12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从重处罚有关规定,提高违法成本。完善行刑衔接机制,解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取证难、移送难、入罪难及涉刑案件涉案产品认定等问题。继续巩固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以来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昆仑2020”行动和落实“四个最严”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高压态势。

三、持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13加强依法监管能力。建立源头治理工作机制,公安机关及时将发现的突出问题通报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及时开展源头治理并反馈办理情况。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司法鉴定制度。加大重大案件督查督办力度。加强食品安全领域行政诉讼监督。加大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积极开展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积极开展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探索建立食品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强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保持12315热线的独立性、完整性,加强12315大数据分析研判工作,为监管部门精准执法提供有效载体。

14提高风险管理能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网格化管理。依托现有资源加强食品检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强化食品安全犯罪专业侦查力量建设。各级食品和农产品安全风险监测和检验检测能力建设能力达到国家建设标准,进出口食品检验检测能力保持国际水平。进一步稳定和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快实现各级监管队伍装备配备标准化,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标准化、规范化。规范食品快检使用管理。推进“互联网+食品”监管,重点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建立重点食品追溯协作平台,推动追溯体系互联互通。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开展风险监测结果分析和通报会商。

15加强抽检监测能力。农产品和食品年抽检量达到6批次/千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进出口食品监督抽检品种覆盖率达100%。国家和省级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加强林产品质检机构能力建设和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监测数量,扩大监测范围,强化监测结果应用。

四、有力助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16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工作规范,督促企业建立公开承诺、自查报告制度,落实安全管理、风险管控、检验检测等主体责任。将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列入“黑名单”,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鼓励高风险大型食品企业建立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完善市场准入与产地准出衔接机制,规模生产经营主体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动建立农产品生产者自我质量控制,自我开具合格证和自我质量安全承诺制度。督促企业完善追溯体系,确保产品及生产原料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推动农产品认证机构将农产品追溯管理纳入相关认证范围,作为评价要求。督促重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开展自查。大型肉制品企业自查报告率达到100%。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查考核覆盖率达到100%。全面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鼓励企业和单位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17促进产业提质升级。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改革,全面推进电子证书管理,公示许可信息。实施质量兴农计划,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加强覆盖基地、物流配送、批发等环节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加强食品领域科技创新。加快推动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与国家平台对接,探索开展全程追溯试点,形成一批追溯标杆企业,带动产地农产品追溯深入开展。完成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省级试点,继续推动省级重要产品追溯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尽快实现重要产品追溯信息互联互通。探索高清视频监控和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结合,开展生产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试点。

五、全力构建社会共治共享格局

18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宣贯工作。组织开展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通过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相结合,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宣教氛围。

19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按照“快报事实、慎报原因”的原则,第一时间权威发声,实事求是公布信息,掌握食品安全工作主动权,依法依规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件。加大食品安全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力度,做好重大突发舆情应对处置。

20发挥社会多元主体作用。充分发挥省食安委专家委员会、大中小学校、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不同作用,强化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引导理性消费,推动社会共治。

六、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

21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委员食品安全相关工作责任清单。依法依规制定地方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强化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内容。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加强形势分析,建立统计数据定期共享机制。把保障食品安全作为市场监管首要职责。

22加强组织实施。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和全省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工作。各设区市党委、政府和省有关部门要在1210前向省委、省政府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在12月底前起草完成全省食品安全工作报告并以省委、省政府名义报送党中央、国务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江苏省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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