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455批次,涉及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速冻食品及水产制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48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徐州新和康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油炸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常州市武进区横林达亿生活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无锡市港香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乳酪蛋糕(原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苏州海关综合技术中心。
三、常州市武进区横林横华怡副食品店销售的标称南通洋口港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海蜇头(即食海蜇),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苏州海关综合技术中心。
四、无锡市梁溪区广味园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连云港浩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扁桃仁夹心海苔,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五、常州市武进区横山华联超市销售的标称常州市奇味炒货食品有限公司牛塘分公司生产的蜂蜜枣糕,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苏州海关综合技术中心。
六、无锡市梁溪区广味园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无锡市顶顶香食品有限公司惠山分公司生产的巴旦木仁(烘炒类),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七、无锡市锡山区千滋百味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启东优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散装海苔片(原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表。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