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22-0/2020-00214 分        类 食品抽检  
发文日期 2020-07-14
标        题 省市场监管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2020年第7期)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省市场监管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2020年第7期)

发布日期:2020-07-14 09:37 浏览次数: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期组织的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省4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蟹黄瓜子仁风险控制情况

(一)抽检基本信息。上海三颗糖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靖江市悠味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蟹黄瓜子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风险控制情况。靖江市市场监管局领取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当事人生产该批次不合格蟹黄瓜子仁200袋,共计45公斤,已销售完毕。因该批次产品已全部销售,未能实际召回。

二、杂粮锅巴(烧烤味)风险控制情况

(一)抽检基本信息。苏宁易购今福缘食品专营(河南今福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漯河市黍御坊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杂粮锅巴(烧烤味),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二)风险控制情况。玄武区市场局于2020年6月1日领取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核实该专营店系苏宁易购平台第三方入驻商。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要求江苏苏宁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提供该商家的入网资质,并督促企业对不合格食品的下架、封存、召回。因该批次产品已全部销售,未能实际召回。

三、韭菜风险控制情况

(一)抽检基本信息。高淳区淳溪镇孙小凤蔬菜铺销售的韭菜,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二)风险控制情况。经调查,高淳区淳溪镇孙小凤蔬菜铺共购进该批韭菜11kg,用于检验2.515kg,售出6kg,其余韭菜未售出已销毁。在接到不合格通知后,高淳区淳溪镇孙小凤蔬菜铺进行了召回,因该批次产品已全部销售,未能实际召回。

四、鲜鸡蛋风险控制情况

(一)抽检基本信息。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吕岗粮油干货批发店销售的鲜鸡蛋,恩诺沙星和氟苯尼考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风险控制情况。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调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吕岗粮油干货批发店共购进该批鲜鸡蛋450公斤,货值2584元,已销售完毕。因该批次产品已全部销售,未能实际召回。

由于相关产品溯源比较困难,各地监管部门要求食品经营者进一步落实索证、索票义务,依法依规经营,维护消费者权益,增强食品安全风险意识。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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