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22-0/2020-00215 分        类 食品抽检  
发文日期 2020-07-14
标        题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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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7期)

发布日期:2020-07-14 09:41 浏览次数: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493批次,涉及茶叶及相关制品、糕点、肉制品、粮食加工品、饮料、方便食品、糖果制品及调味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85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泰州市靖江市鑫宏发百货超市万健加盟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禧乐食品贸易有限公司委托东莞市大朗爽朗食品厂生产的河马莉包装饮用水(天然饮用泉水),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二、无锡市锡山区千滋百味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南通澳华食品贸易有限公司委托江苏沪盈肉禽有限公司生产的醋泡鸭爪,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三、无锡市锡山区查桥新时代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天天旺食品江苏有限公司生产的坚果多多沙琪玛(蛋香南瓜籽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四、无锡市锡山区查桥吉麦隆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江阴市南闸青苹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婆饼(糕点),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五、无锡市新吴区梅村梅联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昆山市多喜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喜来尚蛋糕,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六、宿迁市沭阳润泰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苏州恒泰兴投资有限公司委托苏州好唯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料酒(调味料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七、南京市六合区昌霞食品店销售的标称香港木板屋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南京创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酸奶颗粒水果坚果燕麦(方便食品),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八、南京市六合区昌霞食品店销售的标称香港木板屋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南京创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藏黑燕麦水果坚果(方便食品),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表。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2、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3、合格产品信息.xls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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