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5期)

发布日期:2020-08-26 14:32 浏览次数: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648批次,涉及茶叶及相关制品、糕点、酒类、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及饮料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36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镇江市扬中市迎客隆日用品超市销售的标称如皋市华康酒厂生产的2批次上海风味米酒(生产日期分别为:2020-04-02、2020-03-25),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南京龙力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青梅丸(硬质糖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复检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三、六安市好又多超市射阳县合德镇兴耦龙平加盟店销售的标称常州市悠乐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沙拉奶香面包,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四、连云港市灌云县好又多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灌云县庭亮食品厂生产的油京果(糕点),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五、苏果超市(徐州)有限公司香槟城社区店销售的标称南京久盛食品原料淮安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冰糕(烘烤类糕点),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六、徐州润平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扬州大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鲜汁大肉包(速冻熟制含肉类食品)及青葱花卷(速冻熟制无肉类食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七、盐城市建湖县近湖甜园超市销售的标称江苏何老大酱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三伏酱油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及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生产的晒酱,氨基酸态氮(以氮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八、镇江市润州区玛吉特食品超市销售的鲫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九、徐州市鼓楼区九里办事处果色花香市场王巧真个体工商户销售的猪五花肉,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表。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2、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3、合格产品信息.xls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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