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第26号令)规定,现将长三角区域统一标准《大气超级站质控质保体系技术规范》、《设备泄露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规范》、《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期限为2020年9月28日至10月27日。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若对标准有任何意见建议,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
联系人:汤牛明,联系电话:025—68952672,传真:025—68952671,电子邮箱:674019898@qq.com,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07号1802室,邮编:210036。
附件:附件:1.《大气超级站质控质保体系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附件:2.《设备泄露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附件:3.《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