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市场监管部门五项举措严把“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关

发布日期:2020-09-30 12:10 浏览次数:

为保障国庆、中秋期间食品安全,防范食品安全风险,近期,镇江市市场监管部门“五项举措”严把“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关,确保全市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组织领导。制定下发《关于加强2020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针对性排查,全面治理突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防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针对容易产生监管空白的食品生产经营业态,落实监管责任,做到任务部署到位、现场检查到位、工作落实到位,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二是开展节前食品安全专项督查。成立督导组,采取现场检查方式,对食品生产企业,宾馆饭店等餐饮场所,以及市场上节日消费量较大的月饼、保健食品、酒类、饮料、肉类、水产品、冷冻冷藏食品等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落实、生产经营过程控制以及场所环境卫生、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三是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通过12315消费者维权平台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采购食品时应在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正规商场、超市、市场和网购平台等食品销售场所选购食品,并索取和保留相关购物凭证。不选购包装标签信息不完整、外包装破损、过保质期的食品。应选购鲜活食用农产品,坚决抵制野生动物交易,拒绝售卖长江水生生物。月饼购买回家后应尽快食用完,若发现月饼已有发霉现象请勿继续食用。消费者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应保存好相关票据和认为存在问题食物原状,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

四是强化食品安全质量监测。以畜禽肉、水产品、月饼、水果蔬菜等品种和旅游景区、城乡接合部、校园周边等区域为重点,加大食品抽检力度,组织抽检月饼、粮油、糕点、水产品等过节热销食品250批次。积极开展“你点我检”活动,累计增加节日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快检的频次5068批次,发现阳性样品5个批次。对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加大曝光力度;对发现的问题食品,加强结果分析研判,及时消除问题隐患,并依法从严惩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对4家农贸市场快检室进行随机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有效促进了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检测结果的公示和频次的增加。

五是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节日期间,成立食品安全巡查组对市场食品安全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处置问题隐患。市场监管部门建立24小时值班,严格落实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信息日报告、重大事项报告和领导带班等制度。畅通12315热线电话和全国12315平台等维权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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