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市场监管局五项制度创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发布日期:2020-09-09 15:09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常州市市场监管局探索特色设备安全监管机制,在全省率先出台《常州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约谈制度》《常州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通报和风险警示提示制度》等五项制度,确立了“日常检查、月度通报、季度点评、年度督查、工作约谈”五位一体市域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常州机制”。

一是完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明确检查对象、方式、程序、重点,细化特种设备违法行为、事故隐患现场处置及整改闭环流程,强化事故发生单位整改情况全面检查、评估和事故警示教育。同时,结合常州市特种设备信息化监管特点,增加检查及整改情况动态管理要求。

二是健全工作通报和风险警示提示制度。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月度工作、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抽查、电梯应急救援平台等情况列为通报内容。用数据分析说话、以排名比较优劣,推动对照改进,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将事故发生率,超期未检率、未使用登记率指标,专项整治进度等列为警示提示范围,规范特种设备领域安全风险警示提示程序,有的放矢查摆问题、查漏补缺。

三是健全季度督查点评制度。按照“抽查现场、查阅台账、听取汇报、点评问题、交流工作、通报信息和反馈意见”七步工作法开展督查,旨在督查企业安全隐患整改落实,督促基层监管部门切实履行职责,不断提高监管工作效能。

四是建立年度督查和重要事项督办制度。依据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节能监管工作要点、工作目标任务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工作部署,对辖市区该年度内特种设备安全各项目标工作完成情况以及重要事项进行年度督查督办。

五是建立工作约谈制度。就较大特种设备事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不力,导致事故危害扩大、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或出现的重大险情,未能按要求督促完成整改等情况,及时约谈辖市区市场监管局及其所属监管分局负责人,视情况约谈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地镇(街道、开发区)党政负责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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