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无公害农产品 肥料要求》等5项江苏省地方标准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1-06 14:27 浏览次数:

根据《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司的有关要求,经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拟废止《无公害农产品  肥料要求》(DB32/504-2002)等5项江苏省地方标准(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6日至2月5日。

公示期内,任何组织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向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需签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联系方式和依据。联系人:赵翠,电话:025-85012032,联系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7号龙江大厦。

 

附件:拟废止地方标准信息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6日

 

 

 

拟废止地方标准信息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提出单位

起草单位

1

DB32/504-2002

无公害农产品  肥料要求

省农林厅

省农技推广中心

2

DB32/T 1074-2007

苗床专用肥料技术要求

省农业科学院

省农业科学院、省土壤肥料技术指导站

3

DB32/T 1359-2009

有机型育苗基质

南京农业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南京市蔬菜研究所

4

DB32/T 2154-2012

复混肥料中总汞的测定   原子荧光光谱法

省农业委员会

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省农业委员会土壤技术中心

5

DB32/T 2155-2012

复混肥料中总砷的测定   原子荧光光谱法

省农业委员会

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土壤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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