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江苏省质量工程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已经结束,现将初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至11月25日。单位或个人对公示资料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反映或举报(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07号龙江大厦,邮编:210036,电话: 025-85012030)。举报材料应详细、准确,单位举报应加盖单位公章,提倡个人实名举报。为便于情况反馈,举报材料请附联系方式。举报者如实举报受法律保护,逾期不予受理。
省市场监管局人事教育处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