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发布日期:2021-02-02 16:25 浏览次数:

《徐州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于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近两年来,徐州市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创新机制,多领域推进技术标准战略,跨区域、跨行业融合协作,探索实施标准提档升级工程、新产业新动能标准领航工程和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增加个性化、高端化、高品质标准供给,为徐州市打造贯彻新发展理念区域样板提供有力支撑。目前,全市已累计诞生6项国际标准、353项国家标准、238项行业标准、139项地方标准。

2020年6月,经省市场监管局批复,同意徐州市开展地方标准制定工作。2020年11月,由徐州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制定的《徐州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经徐州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徐州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确定了徐州市地方标准制定主体和范围:制定主体是徐州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范围是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以及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领域;确定了徐州市地方标准的管理职责:市级标准化主管部门是地方标准的立项、审查、批准、编号、发布部门,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标准制定和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确定了徐州市地方标准的制定程序:参照《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明确了地方标准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编号、发布、备案、复审等环节的程序和要求,进一步细化了立项征集公告、草案征求意见、标准审查会议、公示异议处理等要求;确定了标准化工作的激励措施:鼓励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积极参与地方标准化活动,对在地方标准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徐州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制定出台是徐州市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深化升华品质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徐州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生动实践。徐州市市场监管局将根据办法要求,立足于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定位,凸显徐州地方特色,积极组织市级地方标准申报立项工作;通过增加标准供给,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建设。同时,强化标准实施,发挥标准引领作用,为服务高质量发展、建设“强富美高”新徐州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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