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召开全体(扩大)电视电话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总结2020年和“十三五”期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研究部署2021年重点任务。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樊金龙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赵世勇出席会议,省政府党组成员齐家滨主持会议。省政府副秘书长张乐夫,省食安办主任、市场监管局局长朱勤虎参加会议。
樊金龙指出,“十三五”期间,是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砥砺奋进、开拓创新、成效显著的五年。五年来,全省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要求,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全省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始终用“四个最严”的要求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有力保障;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开展综合治理,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深入实施,全省各类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实现全覆盖;不断强化食品安全基础保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江苏省粮食流通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全省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尤其是去年以来,全省食品安全战线全力以赴、主动作为,第一时间开展“两个严禁”专项整治,大力推广“无接触堂食”“零接触外卖”,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有力支撑了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樊金龙强调,“十四五”期间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仍不容忽视,“治标”的工作有待巩固,“治本”的任务任重道远。一要压紧压实“三个责任”。层层压实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压实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要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聚焦群众关切,继续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十大攻坚行动,全力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持续规范小作坊、食品摊贩生产经营行为,今年将重点推进食品小作坊提档升级、培育300家“名特优”食品小作坊。三要始终坚持严字当头。强化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监管,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加强乳制品、肉制品、婴幼儿辅助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盐等重点食品监管,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四要强化支撑保障体系。强化智慧监管,加强新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应用;强化抽检监测,不断提高针对性和靶向性;强化科技创新,加强技术创新和成熟技术应用推广。五要形成工作推进合力。发挥各级食安委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打牢食品安全监管基层基础,不断完善各有关方面共同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有效机制,推动实现“十四五”食品安全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赵世勇宣读了第五批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和第二批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区)命名通知。2020年度,全省共有南京市玄武区等 12 个县(市、区)被命名为“江苏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无锡市锡山区等 18 个县(市、区)被命名为“ 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 区)”。
齐家滨对做好当前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要提高认识抓落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二要聚焦重点抓落实。以问题为导向,认真梳理研判本地、本系统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细化分解各项任务,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三要统筹协调抓落实。不断完善食安委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督查督办,形成各成员单位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协同推进食品安全的工作合力。
朱勤虎代表省食安办通报了2020年全省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和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2020年,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和省食安委统筹协调下,各地、各部门坚持“四个最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全省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守住了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全省省级食品评价性抽检综合合格率达99.51%,我省连续三年在国务院食安委年度评议考核中位列A等次。朱勤虎指出,2021年,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将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强化责任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食安委工作机制和议事规则,系统谋划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二是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建立完善进口冷链食品全链条追溯体系,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坚决防范进口冷链食品输入性风险。三是整治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切实加强耕地环境治理和污染粮食治理,推进食品小作坊提档升级,实施风险评估与监测专项提升行动。四是提升基础保障水平。推进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加快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提升监管效能。五是完善社会共治格局。实施“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查报告制度,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工作决策科学化水平。同时,朱勤虎还就《江苏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审议稿)》等3个文件进行了说明。
会上,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南京海关作交流发言。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成员,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高院、省检察院分管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设区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第五批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第二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在各设区市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