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配套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33号)的要求,现将2020年度落实市场监管领域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拟予督查激励的地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
联系人: 姜丽君
联系方式:025-85537512 85012009(传真)
附件:2020年度真抓实干成效明显拟予督查激励地方名单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31日
附件:
2020年度真抓实干成效明显拟予督查激励地方名单
(按行政区划排序)
一、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面
无锡市、常州市、扬州市、宿迁市、南京秦淮区、沛县、溧阳市、如皋市、金湖县、东台市。
二、关于“推进质量工作”方面
南京市、苏州市、南通市、泰州市、徐州贾汪区、苏州吴江区、南通通州区、连云港连云区、射阳县、宿迁宿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