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安委印发《2021年江苏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1-04-28 16:18 浏览次数:

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前印发《2021年江苏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工作安排》),强调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四个最严”,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治理能力,助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安排》明确了2021年全省食品安全工作8个方面、27项具体任务。

《工作安排》要求,要严把种养殖源头安全关、粮食收储质量安全关和食品生产经营安全关,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昆仑2021”行动、“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行动等专项行动。

《工作安排》指出,要继续开展企业主体责任年活动,加强对乳制品、肉制品、婴幼儿辅助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盐等重点食品监管,开展食品小作坊整治提优,培育“名特优”食品小作坊300家。要进一步强化基层监管,完善各级食安委及其办公室工作机制,强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运行,提升智慧监管水平。

《工作安排》强调,要推动各相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落实台账并按季度调度,将各地、各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落实情况作为年底前向省委、省政府报告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有效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相关部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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