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市场监管局获评泰州市2020年度综合考核“十佳”标兵单位

发布日期:2021-04-08 14:48 浏览次数:

 日前,泰州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综合考核表彰大会,泰州市市场监管局被表彰为2020年度综合考核“十佳”标兵单位,同时荣获泰州市2020年度改革创新奖一等奖和全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

 2020年,泰州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攻坚克难,砥砺奋进,多项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为泰州被国务院通报表彰为推进质量工作成效突出地方作出了贡献。

 一是聚焦“进”,品质城市建设取得新成效。推动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标准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全国首创的《品质城市评价指标体系》成为国家标准正式发布,《中国100城市品质指数研究报告》课题获第七届中国管理科学奖。市场监管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在泰州市成立“长三角质量发展研究中心”,省特防中心成为国家级质检中心,“泰检易”平台服务产业发展的先进做法得到总局肯定。

 二是聚焦“保”,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新举措。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标准体系建设,研制发布首批5项地方标准。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办事指引,支持企业复产复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专利标准融合创新企业95家,推动968个专利转化为标准,发明专利授权量1413件;完成专利质押项目31件,融资1.66亿元。

 三是聚焦“守”,安全监管水平实现新提升。在全省率先出台《泰州市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管理办法》。深入推进食品安全“阳光系列工程”,建成“阳光菜篮子”26家、“阳光宴会厅”113家、“阳光餐车”500多个、“阳光食坊”3个。在全省率先制定发布公勺公筷、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地方标准,用规范推进科学防控。全市零售药店、一级以上医疗机构、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覆盖率均达100%。开展“你点我检”,完成市级监督抽检400多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43批次。

 四是聚焦“稳”,规范市场秩序彰显新担当。推动市区63家市场的蔬菜、水果、肉禽蛋等主要品种100%明码标价,对计量器具实行“五统一”升级,推行先行赔付制度。全市近300家商超、市场等企业公开承诺七天无理由退货。开展公共领域收费、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等专项检查。优化稽查办案模式,全市共查处各类市场主体违法案件1053件,罚没3462万元。完成口罩、防护服等产品检测1.6万批次,累计提供各类防疫物资技术咨询20000余次。

 2021年,泰州市市场监管局将紧密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围绕“能力提升年”主题行动,用好市场监管“工具箱”,着力打造“有为有位”的泰州市场监管工作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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