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单用途预付卡购卡合同(示范文本)》正式发布

发布日期:2022-07-05 17:56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单用途预付卡经营行为,促进单用途预付卡市场健康发展,依法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近日,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江苏省单用途预付卡购卡合同(示范文本)》,并在全省推广使用。

 该示范文本对预付卡的种类、使用范围、售后服务、风险提示及违约责任等进行了详细约定,对广大消费者重点关注的退卡退费问题,列出了多种解决途径。该示范文本还明确了15天冷静期,消费者在冷静期未开卡使用的情况下,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在冷静期已产生部分消费的,消费者可按约定标准扣除已消费金额后,申请返还预付费余额。

 该合同示范文本将被收录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合同示范文本库中。此前,我省已有11种合同示范文本被收录进示范文本库中,内容涉及住宅装饰装修、商标委托代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诸多领域,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https://www.samr.gov.cn/)“服务”栏即可查询、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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