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放心消费创建办〔2023〕2号
各设区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市场监管局、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全省各级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机构紧紧围绕消费环境建设目标任务,组织广大景区景点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各地涌现出了一批主动履行诚信承诺、自觉规范经营和服务行为、积极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景区景点,进一步优化了我省消费环境。根据《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示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决定认定宜兴竹海风景区等15家景区景点为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区域。
希望被认定的景区景点切实履行放心消费公开承诺,持续深化放心消费创建,主动接受监管部门、消费者及社会各方监督,不断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努力提升消费维权效能,并于每年4月15日前将上一年度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局。各级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机构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围绕全面提升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规范度和消费者满意度,引导和发动更多景区景点积极参与到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中来,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进一步增强广大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附件:2022年度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区域(景区景点类)名单.doc
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 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