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22-0/2023-00078 分        类 综合通知  
发文日期 2023-03-20
标        题 公 示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公 示

发布日期:2023-03-20 10:02 浏览次数:


 

近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完成了2022年度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考评工作。经综合评估,下列县(市、区)符合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准,拟对其命名为“江苏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相关名单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溧阳市、苏州市吴江区、淮安市淮安区、阜宁县、响水县、盐城市亭湖区、镇江新区、宿迁市宿城区。

公示时间为2023320日至202343日,此期间,若对拟命名县(市、区)创建工作情况有意见的,可反馈至省食安办。联系电话:025-85537760,邮箱:js85537760@163.com

 

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32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