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22-0/2023-00170 分        类 综合通知  
发文日期 2023-06-09
标        题 公 示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公 示

发布日期:2023-06-07 09:31 浏览次数:


 

近日,省市场监管局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仪器仪表产业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组织专家对金湖县、无锡新吴区分别申报的仪器仪表产业园进行了现场评审。经综合评估,金湖县仪器仪表产业园、无锡新吴区中国物联网国际创新园符合省仪器仪表产业园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可认定为“江苏省仪器仪表产业园”,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67日至2023613日,在此期间,如对认定情况有异议的,可反馈至省市场监管局。联系电话:025-85012059,联系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7号龙江大厦805室。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

202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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