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原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63号)、《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等相关规定,现依申请注销苏州启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9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公告如下:
1.苏州启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211012340016);
2.苏州新焰防火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91020340170);
3.南通圣巨起重设备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71008130604);
4.苏州同济司法鉴定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221007030451);
5.江苏祥祺环境监测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91012340102);
6.苏州佳世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221021340560);
7.南京合工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91012340187);
8.江苏康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201012340105);
9.苏州中科国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201012340168)。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