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市场监管系统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取得新成效

发布日期:2024-04-26 15:20 浏览次数:

2024年一季度,扬州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办理免罚减罚案件298件,免罚减罚金额2221.96万元

2023年9月,扬州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出台了《扬州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办法》,发布了《扬州市市场监管领域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版和《扬州市市场监管领域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减轻处罚清单》2.0版,使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免罚减罚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并进一步扩大了免罚减罚的范围和幅度。实施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深受企业好评。

2024年,扬州市市场监管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包容审慎”监管原则,不断创新行政执法理念和方式,寓监管于服务,融法治于指导,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好地方”扬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进一步帮助企业少违规、快纠错,扬州市市场监管局于3月15日编制出台了《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涉企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发布了17类132项行政合规指导事项,靠前帮助企业认识违法风险点,提前做好风险防范,督促企业合规守法经营。

下一步,扬州市市场监管局将全面贯彻“寓监管于服务”理念,创新推行经营主体全周期服务模式。通过强化事前合规指导、实施事中分类监管、推行事后规范提升,加强对经营主体的全过程指导服务,帮助企业走“合规强企”之路。

一是事前“指导+预防”,推行前移式监管。在经营主体开展经营活动前期开展导航式行政合规指导,普法在前,指引在前,“体检”在前,规范在前,避免企业走弯路、走岔道,让企业少违规、不犯错。

二是事中“信用+执法”,推行渐进式监管。对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经营主体进行信用评估分类,对信用好、风险低的经营主体降低检查频次,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经营主体,适当提高检查频次,提升监管精准性,减少对经营主体干扰。

三是事后“规范+提升”,推行提质式监管。对轻微违法的经营主体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落实减罚免罚措施,帮助经营主体及时纠正规范经营行为,助力经营主体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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