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5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4条相关规定,从2025年1月20日起,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终止原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分局(以下称“原园区分局”)委托登记权限。原园区分局以省局名义登记的内资公司及分公司登记机关调整为靖江市数据局,原园区分局以省局名义登记的外资公司及分公司登记机关调整为靖江市市场监管局,后续登记相关工作由靖江市企业登记机关负责。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4日
索 引 号 | 01400022-0/2025-00016 | 分 类 | 通知公告 |
发文日期 | 2025-01-14 | ||
标 题 | 关于终止委托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分局注册登记的公告 | ||
文 号 | 2025年第3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终止委托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分局注册登记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5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4条相关规定,从2025年1月20日起,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终止原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分局(以下称“原园区分局”)委托登记权限。原园区分局以省局名义登记的内资公司及分公司登记机关调整为靖江市数据局,原园区分局以省局名义登记的外资公司及分公司登记机关调整为靖江市市场监管局,后续登记相关工作由靖江市企业登记机关负责。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