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省各有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进一步健全我省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经公开征集、初审、论证、征求意见和公示,现下达2025年度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见附件1、2),并就有关工作要求明确如下。
一、加快标准起草
各标准起草单位要按《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规定》成立起草工作组,及时开展标准起草的调研、论证(验证)、编制、征求意见等工作,请于2026年8月1日前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报送至省市场监管局进行公开征求意见。起草单位应自立项之日起1年内上报送审材料。对关键和新兴技术领域立项计划,鼓励标准起草单位快速研制、快速报审。不能按期完成的,应提前30日向省市场监管局书面说明情况和原因,经同意后可以延期,延期不超过6个月。逾期仍未完成的,终止该地方标准计划。
二、提高标准质量
各标准起草单位要遵循开放、透明、公平的原则,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利益相关方意见,对标准的技术内容进行充分的验证,将科技创新成果融入标准内容,增强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按照GB/T 1.1—2020要求起草和完善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提升送审材料规范性。同时,应确保标准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公平竞争等要求。
三、加强过程指导
各标准项目对口行政主管部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要加强标准制定全过程指导,帮助标准起草单位做好标准制定过程中各项协调工作,督导标准起草单位按照要求完成标准起草任务。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协助指导本辖区内有关单位做好地方标准起草工作。标准起草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与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管理处联系。
联系人:梁彪,025—86375056。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