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22-0/2025-00431 分        类 综合通知  
发文日期 2025-11-27
标        题 关于委托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
文        号 2025年第38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关于委托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27 11:09 浏览次数:




为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等规定,经研究,决定继续将部分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委托各设区市、自贸试验片区、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具体工作明确如下:

一、各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化肥、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5类产品。另外,为支持宿迁“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委托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建筑用钢筋、水泥、广播电视传输设备、人民币鉴别仪、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5类产品许可);

2.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3.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许可(不含液化石油气充装);

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

5.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6.计量器具型式批准;

7.“三品一械”(药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

8.特种设备生产(安装、修理、改造)单位许可。

二、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自贸试验区南京片区)

1.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2.“三品一械”(药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

三、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

1.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2.计量器具型式批准;

3.“三品一械”(药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

4.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认定;

5.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四、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贸试验区连云港市开发区)

1.“三品一械”(药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

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3.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化肥、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5类产品)。

五、连云港市连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贸试验区连云港市连云区)

1.“三品一械”(药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

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3.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化肥、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5类产品)。

六、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化肥、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5类产品);

2.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3.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许可(不含液化石油气充装)。

上述行政许可事项委托期限自2025年12月1日至2028年11月30日。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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