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等规定,经研究,决定继续将部分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委托各设区市、自贸试验片区、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具体工作明确如下:
一、各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化肥、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5类产品。另外,为支持宿迁“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委托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建筑用钢筋、水泥、广播电视传输设备、人民币鉴别仪、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5类产品许可);
2.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3.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许可(不含液化石油气充装);
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
5.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6.计量器具型式批准;
7.“三品一械”(药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
8.特种设备生产(安装、修理、改造)单位许可。
二、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自贸试验区南京片区)
1.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2.“三品一械”(药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
三、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
1.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2.计量器具型式批准;
3.“三品一械”(药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
4.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认定;
5.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四、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贸试验区连云港市开发区)
1.“三品一械”(药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
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3.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化肥、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5类产品)。
五、连云港市连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贸试验区连云港市连云区)
1.“三品一械”(药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
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3.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化肥、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5类产品)。
六、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化肥、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5类产品);
2.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3.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许可(不含液化石油气充装)。
上述行政许可事项委托期限自2025年12月1日至2028年11月30日。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