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快建设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提高江苏省地方标准质量水平和影响力,更好地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我局起草了《江苏省重要地方标准揭榜挂帅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的必要性
《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提出“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创新,探索实施重要地方标准‘揭榜挂帅’制度”。截至目前,全省共有省地方标准3247项,涵盖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的主要领域,为全省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随着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的更新迭代,以往“自下而上”的申报方式难以满足发展新质生产力对高质量技术标准需求,迫切需要采取“上下贯通”的方式,创新标准供给方式,更加有效对接标准需求。实施揭榜挂帅制度,由政府组织征集确定重大需求后“发榜”,广泛吸引各类主体参与,以开放竞争的方式,让有能力的团队和人才承担地方标准制定任务,及时满足全社会对高质量标准的迫切需求,提升核心竞争力、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起草依据
《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
三、起草过程
今年上半年,我局组织部分设区市市场监管局、标委会相关工作人员座谈研讨,厘清思路、确定路径,并起草了《办法》(初稿)。
8月13日至21日,分别征求省有关单位、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省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意见建议。8月14日至21日在我局内网征求相关处室意见。9月11日至10月11日,在我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参照江苏省科技计划“揭榜挂帅”项目工作指引进一步完善内容。
10月11日,《办法》通过了公平竞争审查。
10月30日,《办法》通过了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
12月12日,《办法》通过省市场监管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11条。主要内容有:
一是明确发榜方式。明确地方标准揭榜挂帅是指由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发榜方)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征集、遴选确定重要地方标准需求项目,由符合条件的法人单位(揭榜方)竞争承担和起草标准的新型地方标准项目立项方式。
二是明确工作范围。实施揭榜挂帅的地方标准项目应聚焦我省重点产业或重要领域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技术、前沿技术、管理要求等,应有助于提升我省相关产业或领域标准化水平、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实施揭榜挂帅的地方标准项目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制度的要求。
三是明确揭榜方条件。揭榜方应符合以下条件:依法设立的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行业影响力;具有协助发榜方和对口行政主管部门推进标准实施和监督的意愿和能力。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牵头或参与起草过相关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的单位参与揭榜。
四是明确工作流程。工作流程包括:确定领域、需求征集和遴选、发布榜单、揭榜申报、论证、公示、下达计划。立项计划下达后,相关项目按照江苏省地方标准立项项目实施统一管理,自立项之日起6个月内上报送审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