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
现将2024年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的除湿机、电冰箱、电动晾衣架等60种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监督抽查除湿机、电冰箱、电动晾衣架等65种产品2820批次,共发现121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产品涉及抽样领域为:在生产企业抽样398批次,不合格4批次;在市场实体店抽样1506批次,不合格44批次;在电商抽样916批次,不合格73批次。
二、抽查结果
1﹒除湿机。抽查产品20批次,1批次产品标志和说明、内部布线、接地措施、名义除湿量项目不合格。
2﹒电冰箱。抽查产品30批次,1批次产品总容积、储藏温度项目不合格。
3﹒电动晾衣架。抽查产品30批次,不合格3批次,抽查不合格项目为:结构、接地措施、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3项指标,其中1批次产品结构,1批次产品接地措施,1批次产品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项目不合格。
4﹒电风扇、空调扇。抽查产品30批次,不合格2批次,抽查不合格项目为: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风量、能效值、端子骚扰电压、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内部布线7项指标,其中1批次产品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风量、能效值、端子骚扰电压,1批次产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内部布线项目不合格。
5﹒电热保温板及类似器具。抽查产品30批次,不合格2批次,抽查不合格项目为:标志和说明、输入功率和电流2项指标,其中1批次产品标志和说明、输入功率和电流,1批次产品输入功率和电流项目不合格。
6﹒电热垫。抽查产品30批次,不合格8批次,抽查不合格项目为:标志和说明、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发热、非正常工作、结构、输入功率和电流6项指标,其中2批次产品标志和说明、发热、非正常工作,1批次产品标志和说明、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1批次产品标志和说明、发热、非正常工作、结构,1批次产品标志和说明、发热,1批次产品发热、非正常工作,1批次产品标志和说明、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非正常工作,1批次产品发热项目不合格。
7﹒电热暖手器(电热水袋)。抽查产品45批次,1批次产品输入功率和电流、结构、元件项目不合格。
8﹒电蚊拍。抽查产品40批次,不合格9批次,抽查不合格项目为:标志和说明、内部布线、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5项指标,其中3批次产品标志和说明、稳定性和机械危险,2批次产品标志和说明、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结构,1批次产品标志和说明、内部布线,1批次产品标志和说明,1批次产品标志和说明、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1批次产品稳定性和机械危险项目不合格。
9﹒多用途锅(电火锅、电炖锅、空气炸锅)。抽查产品30批次,不合格3批次,抽查不合格项目为:标志和说明、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4项指标,其中1批次产品标志和说明、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1批次产品标志和说明、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1批次产品接地措施项目不合格。
10﹒废弃食物处理器。抽查产品20批次,1批次产品结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项目不合格。
11﹒挂烫机。抽查产品20批次,1批次产品输入功率和电流项目不合格。
12﹒即热式饮水机。抽查产品30批次,1批次产品标志和说明、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项目不合格。
13﹒家用清洁剂(家用(厨卫)表面清洁剂、卫生洁具清洗剂)。抽查产品150批次,不合格5批次,抽查不合格项目为:总活性物含量、总酸度(以HCl计)、表面活性剂含量3项指标,其中3批次产品总活性物含量,1批次产品总酸度(以HCl计)、总活性物含量,1批次产品表面活性剂含量项目不合格。
14﹒净水器。抽查产品30批次,1批次产品标签、说明书项目不合格。
15﹒可移式灯具(LED)。抽查产品60批次,不合格3批次,抽查不合格项目为:骚扰电压(电源接口)、传导骚扰2项指标,其中2批次产品骚扰电压(电源接口),1批次产品传导骚扰项目不合格。
16﹒快热式电热水器。抽查产品30批次,1批次产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耐潮湿项目不合格。
17﹒淋浴用花洒。抽查产品30批次,不合格3批次,抽查不合格项目为:流量、手持式花洒防虹吸性能、管螺纹精度3项指标,其中2批次产品流量、手持式花洒防虹吸性能,1批次产品管螺纹精度、流量、手持式花洒防虹吸性能项目不合格。
18﹒路由器。抽查产品40批次,1批次产品1GHz以下辐射发射项目不合格。
19﹒其他液体加热器(煮蛋器、酸奶机)。抽查产品30批次,1批次产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项目不合格。
20﹒嵌入式灯具(嵌入式LED灯具)。抽查产品60批次,不合格4批次,抽查不合格项目为:能效等级(光效)、能效限定值(光效)、传导骚扰、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3项指标,其中2批次产品能效等级(光效)、能效限定值(光效),1批次产品传导骚扰、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能效等级(光效)、能效限定值(光效),1批次产品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项目不合格。
21﹒伞(太阳伞、晴雨伞)。抽查产品80批次,不合格9批次,抽查不合格项目为:缝制、伞面防紫外线2项指标,其中8批次产品缝制,1批次产品缝制、伞面防紫外线项目不合格。
22﹒扫地机器人。抽查产品20批次,2批次产品标志和说明项目不合格。
23﹒室内加热器(含浴霸)。抽查产品50批次,不合格3批次,抽查不合格项目为:输入功率和电流、产品稳定性和机械危险2项指标,其中2批次产品输入功率和电流、产品稳定性和机械危险,1批次产品稳定性和机械危险项目不合格。
24﹒数据缆。抽查产品30批次,不合格5批次,抽查不合格项目为:导体直径、单根导体直流电阻、衰减、回波损耗、特性阻抗、近端串音衰减、等电平远端串音衰减、线对内两导体间直流电阻不平衡8项指标,其中2批次产品导体直径、单根导体直流电阻、衰减、回波损耗、特性阻抗,1批次导体直径、衰减、近端串音衰减、回波损耗、特性阻抗,1批次单根导体直流电阻、回波损耗、特性阻抗、近端串音衰减,1批次导体直径、回波损耗、单根导体直流电阻、线对内两导体间直流电阻、衰减、近端串音衰减、等电平远端串音衰减项目不合格。
25﹒投影机。抽查产品30批次,1批次产品1GHz以下辐射发射项目不合格。
26﹒卫生纸。抽查产品200批次,不合格6批次,抽查不合格项目为:横向抗张指数、柔软度2项指标,其中5批次产品柔软度,1批次产品横向抗张指数项目不合格。
27﹒吸油烟机。抽查产品30批次,1批次产品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项目不合格。
28﹒洗地机。抽查产品20批次,1批次产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项目不合格。
29﹒洗衣粉。抽查产品100批次,1批次产品总活性物、规定污布的去污力项目不合格。
30﹒行车记录仪。抽查产品30批次,不合格4批次,抽查不合格项目为:1GHz以下辐射发射、骚扰功率2项指标,其中1批次产品1GHz以下辐射发射,3批次产品骚扰功率项目不合格。
31﹒雪地靴。抽查产品60批次,不合格2批次,抽查不合格项目为:外底耐磨性能、甲醛含量2项指标,其中1批次产品甲醛含量,1批次产品外底耐磨性能项目不合格。
32﹒牙刷。抽查产品150批次,不合格10批次,抽查不合格项目为:单丝弯曲恢复率、毛束强度分类、磨毛3项指标,其中5批次产品毛束强度分类,2批次产品单丝弯曲恢复率,1批次产品磨毛,1批次产品磨毛、毛束强度分类,1批次产品单丝弯曲恢复率、毛束强度分类项目不合格。
33﹒延长线插座(带USB接口)。抽查产品30批次,1批次产品标志、延长线插座的结构、交流电源端口的传导发射项目不合格。
34﹒衣料用液体洗涤剂。抽查产品100批次,不合格3批次,抽查不合格项目为:总活性物、规定污布的去污力2项指标,其中3批次产品总活性物、规定污布的去污力项目不合格。
35﹒衣物干燥机。抽查产品30批次,不合格7批次,抽查不合格项目为:标志和说明、输入功率和电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端子骚扰电压4项指标,其中3批次产品标志和说明、端子骚扰电压,1批次产品端子骚扰电压,1批次产品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1批次产品标志和说明、端子骚扰电压、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1批次产品标志和说明、端子骚扰电压、输入功率和电流项目不合格。
36﹒移动电源。抽查产品30批次,1批次产品常温下的有效输出容量、转换效率项目不合格。
37﹒油墨。抽查产品30批次,1批次产品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项目不合格。
38﹒有源音箱。抽查产品30批次,不合格2批次,抽查不合格项目为:电源端骚扰电压、电气间隙、爬电距离3项指标,其中1批次产品电源端骚扰电压,1批次产品电气间隙、爬电距离项目不合格。
39﹒雨衣。抽查产品60批次,不合格7批次,抽查不合格项目为:粘合牢度、面料断裂强力、防水性3项指标,其中3批次产品粘合牢度,3批次产品面料断裂强力,1批次产品防水性项目不合格。
40﹒自动电饭锅。抽查产品30批次,不合格2批次,抽查不合格项目为:接地措施、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保温能耗3项指标,其中1批次产品接地措施,1批次产品接地措施、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保温能耗项目不合格。
41﹒U盘、移动硬盘。抽查产品30批次,未发现不合格。
42﹒储水式电热水器。抽查产品30批次,未发现不合格。
43﹒地板清洗剂。抽查产品40批次,未发现不合格。
44﹒电热水壶。抽查产品20批次,未发现不合格。
45﹒读写台灯(LED读写台灯、护眼灯)。抽查产品45批次,未发现不合格。
46﹒耳机。抽查产品30批次,未发现不合格。
47﹒活性炭。抽查产品40批次,未发现不合格。
48﹒家用防辐射服。抽查产品30批次,未发现不合格。
49﹒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抽查产品30批次,未发现不合格。
50﹒洁面巾。抽查产品100批次,未发现不合格。
51﹒筋膜枪。抽查产品30批次,未发现不合格。
52﹒奶嘴。抽查产品50批次,未发现不合格。
53﹒扫描仪。抽查产品30批次,未发现不合格。
54﹒摄像头(智能摄像头)。抽查产品30批次,未发现不合格。
55﹒卫生巾(护垫)。抽查产品100批次,未发现不合格。
56﹒洗手液(抑菌型)。抽查产品60批次,未发现不合格。
57﹒婴幼儿安抚奶嘴。抽查产品60批次,未发现不合格。
58﹒婴幼儿用塑料奶瓶。抽查产品40批次,未发现不合格。
59﹒皂类。抽查产品60批次,未发现不合格。
60﹒智能坐便器。抽查产品40批次,未发现不合格。
三、工作要求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要按照《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江苏省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范》要求,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
(一)对辖区内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企业,责令企业整改到位,按照规范要求组织开展整改复查,形成工作“闭环”。加强依法查处工作,对问题企业,特别是连续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要依法从严处理。
(二)将辖区内本次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生产销售企业涉及安全项目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三)对本次监督抽查抽查不合格率较高的产品,加大对辖区内生产销售企业的后续监管力度,组织有关行业组织和技术机构开展质量帮扶行动,促进质量水平提高。
附件:2024年除湿机、电冰箱等60种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汇总表.pdf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