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至18日,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工作座谈会在福建省厦门市举行。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束为出席会议并讲话。江苏省市场监管局交流了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罚工作做法。
会上,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陈琪宏在题为“滚动升级免罚轻罚规定 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质效”的发言中介绍,近年来,江苏省局坚持包容审慎监管理念,制度化破解免罚轻罚实践难题,滚动升级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罚规定,深入推动行政处罚过罚相当,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优制度,建立健全免罚轻罚规则体系。出台3.0版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罚规定和清单,精准聚焦经营主体需求,科学界定免罚轻罚认定标准,将不予处罚清单由55项扩展至77项,减轻处罚清单由21项扩展至44项。二是抓落实,多措并举推动免罚轻罚工作落地。通过建立健全免罚轻罚数据分析研判、疑难问题集中研讨、指导案例发布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四项机制,监督指导全省系统正确实施免罚轻罚。三是重实效,统筹实现行政执法“三个效果”。通过明确轻微违法行为的判断标准,解决“什么是轻微违法”的困惑,让执法人员放下顾虑,依法实施免罚轻罚。2022年以来,全省系统先后为6.8万户经营主体的轻微违法行为实施免罚轻罚,其中个体工商户占七成,让更多小微主体从中受益。
下一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将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决策部署和本次会议精神,持续推进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罚,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3.0版规定的培训解读,指导全省系统正确适用。二是联合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部门出台2.0版长三角地区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罚规定,推动长三角地区行政执法标准统一。三是征集发布过罚相当典型案例,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四是继续做好免罚轻罚数据统计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的疑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