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认定相关的国家标准,我局组织编制了《江苏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5年6月29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 通过信函将意见建议发至: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07号,江苏省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处,邮编210036,请在信封上注明“江苏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认定管理办法修改意见”字样。
2. 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至jgjzlfzc2023@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江苏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认定管理办法修改意见”字样。
附件:江苏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