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原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63号)、《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等相关规定,现依申请注销丹阳车之缘汽车检测有限公司等2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现公告如下:
1.丹阳车之缘汽车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211005020114);
2.无锡东方泓玖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221005340506)。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4日
| 索 引 号 | 01400022-0/2025-00233 | 分 类 | 综合通知 |
| 发文日期 | 2025-07-14 | ||
| 标 题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丹阳车之缘汽车检测有限公司等2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公告 | ||
| 文 号 | 2025年第20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丹阳车之缘汽车检测有限公司等2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原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63号)、《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等相关规定,现依申请注销丹阳车之缘汽车检测有限公司等2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现公告如下:
1.丹阳车之缘汽车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211005020114);
2.无锡东方泓玖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221005340506)。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