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原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63号)、《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等相关规定,徐州众信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5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资格已注销,现依法注销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公告如下:
1.徐州众信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201005020054);
2.张家港市乐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201005020199);
3.常熟市东南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201005020051);
4.常熟市通港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211005020155);
5.扬州市通安汽车性能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61005070399)。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