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能人工智能OPC】省市场监管局出台12条“硬核举措”

发布日期:2026-01-21 08:42 浏览次数:

编者按】当人工智能浪潮奔涌向前,一个充满活力的新形态——人工智能OPC,正成为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微单元”。1月19日起,“江苏市场监管”推出“赋能人工智能OPC”专题,聚焦市场监管部门服务创新主体、护航未来产业的生动实践,记录AI与创造力碰撞的精彩瞬间,见证创新微光如何照亮未来之路。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部署要求,省市场监管局出台12条举措支持服务人工智能OPC(One Person Company)发展。

一是设立“人工智能OPC创业服务专区”。为OPC新设企业提供登记注册、银行开户、税务登记等事项“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服务,试点AI辅助名称自主申报、经营范围规范化适配。

二是建立人工智能OPC“一对一”许可服务机制。对人工智能OPC涉及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等许可申请,配备服务专员,提供从材料准备到审批通过的全流程政策指导与跟踪帮扶。

三是建立人工智能OPC创业主体监测机制。常态监测分析OPC行业分布、区域发展等信息,为实现特色化高质量发展提供数据支撑。

四是实施广告赋能行动。探索建立AI广告生态联盟,搭建大模型企业、广告主、营销企业与人工智能OPC企业沟通交流平台。

五是推动数字人直播发展。建立数字人直播OPC企业联系点制度,制订发布数字人直播合规指引,帮助OPC企业防范数字人直播营销风险。

六是构建人工智能OPC标准体系。支持人工智能OPC参与模式创新、场景应用、生态服务等领域地方标准制定“揭榜挂帅”,鼓励省私营个体经济协会等社会团体制定实施一批OPC团体标准。

七是加强质量基础设施技术支撑。鼓励在人工智能OPC集聚区建设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点,引导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开设人工智能OPC检测认证绿色通道。

八是优化信用支持服务。多渠道精准推送信用修复提醒,助力人工智能OPC快速消除失信风险,探索将OPC创业者的数字作品、软件著作权、平台交易流水等无形资产纳入信用评价模型。

九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对OPC算法、模型、数据集等核心成果的网络侵权监测与溯源,常态化开展预警提示与合规辅导,建立案件维权快速通道。

十是构建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持续打造“市场监管会客厅”品牌,举办人工智能OPC专场活动,助力企业了解政策、用好政策。

十一是开展线上线下融合辅导。在“小微企业名录(江苏)”平台设立“OPC专区”,提供政策解读、合规咨询等在线服务;成立“创客学院”,开设主流AI工具操作、商业模式设计、个人品牌打造等OPC专题实战培训课程。

十二是举办产需对接活动。定期举办“OPC创新产品路演”“大企业—OPC对接会”等供需对接活动,搭建OPC开发者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合作桥梁,推动垂直领域AI应用成果在实体经济中落地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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