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22-0/2026-00022 分        类 综合通知  
发文日期 2026-02-06
标        题 2026年度江苏省地方标准立项指南
文        号 苏市监标〔2026〕15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2026年度江苏省地方标准立项指南

发布日期:2026-02-10 14:50 浏览次数:

  

 

为深入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构建我省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助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指南。

一、立项重点

2026度地方标准立项重点围绕以下领域开展。

(一)重点产业。围绕服务“1650”产业体系发展,重点在传统产业优化提升、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前瞻布局以及“两新”(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领域制定标准。

(二)农业农村。围绕特色优势农产品优土、优种、优产、优储、优销“五优”联动,以及农田水利、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乡村建设等领域制定相关标准。

(三)现代服务业。以生产性服务业数智化升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发展服务消费等为重点制定相关标准。

(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以公共安全、基本公共服务、数字政府、数字社会、优化营商环境等领域为重点制定相关标准。

(五)绿色低碳。以“双碳”、节能减排、环境监测、循环经济等领域为重点制定相关标准。

二、申报主体

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等单位可以申报,鼓励相关单位联合申报。申报单位应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力和经费等保障,起草人应具备一定的标准化工作经验。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牵头申报单位应负责确保各联合申报主体及起草人员自愿申报,申报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三、基本要求

1.申报标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严格限定在“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列入《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2025版)》的,不得制定地方标准。

2.申报标准相关技术指标应当在国内领先,经济上合理可行,能够在全省复制推广。支持科技进步获奖项目申报地方标准。

3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标准提出部门,应加强地方标准管理,推动地方标准贯彻实施。

四、申报流程

1提交申报材料。牵头申报单位向省市场监管局提交立项申报书、标准草案等申报材料。申报截止日期320日。

2征求省标委会意见。省市场监管局将收到的地方标准立项申报材料发送给省有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征求意见。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研究收到的申报材料,410日前向省市场监管局反馈地方标准立项意见建议汇总表(附件2)。

3立项申请。省市场监管局将申报材料及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意见反馈至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研究收到的地方标准申报材料,根据本行政区域、本行业的发展需要和本立项指南,向省市场监管局提出地方标准立项申请,430日前提交地方标准立项推荐函(附件3)及地方标准立项意见建议汇总表(附件2)。

4论证评估。省市场监管局及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论证评估,确定拟立项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公示并下达立项计划。

五、其他要求

1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均应为电子版,每个标准一个文件夹,内容包括《江苏省地方标准立项申报书》(附件1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各一份,标准草案PDF版一份,标准草案应参照GB/T 1.1-2020编写。申报分部分标准的,各部分需单独提交申报材料。

2申报地方标准外文版。支持地理标志产品,优势特色产品、技术和服务申报制定地方标准外文版,申报单位需提交《江苏省地方标准外文版建议书》(样式见附件4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各一份。立项后参照《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3起草单位及起草人。起草单位及起草人应为实际参与该标准起草的单位及个人,立项后原则上不予调整。

4意见反馈及立项推荐材料。地方标准立项意见建议汇总表Excel版表格,地方标准立项推荐函为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

联系人:梁彪,电话:025-86375056,电子邮箱:jsbzhc001@163.com

附件1-4.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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