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45项江苏省地方标准,现将标准文本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3月12日。
如对公示文本有异议,请于2026年3月12日前向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书面提出,并提交《江苏省地方标准公示意见反馈表》(见附件)。单位提出意见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意见的需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7号龙江大厦1802室,联系电话:025-86375056,电子邮箱:jssbzhc@163.com。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