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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医疗器械展会广告
内容 我公司最近受邀在学会上展出产品(下肢康复训练机),公司希望发布这个活动的电视新闻以及网路媒体、报纸新闻稿,新闻内容主要是对公司还有学会活动作介绍,会稍微对产品作简介,并且会提到一些产品适应症。希望请教领导:1.这样的新闻稿算不算广告?需不需要进行广告备案?2.呈上一问,若是,则如果不提到适应症,依据《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第二条是否就可以不进行备案了?以上麻烦领导指点解惑,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提交时间 2019-07-23 14:4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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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回复日期 2019-07-24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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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日期 2019-07-26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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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如果发布的的确是新闻,即由新闻单位采集、编辑、发表,且未以任何形式收取费用的新闻,则不属于《广告法》调整范围。如果不属于上述新闻形式,则可能涉嫌发布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医疗器械广告发布是有严格规定的。根据《广告法》和《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规定,发布医疗器械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虽然《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规定“仅宣传医疗器械产品名称的广告无需审查,但在宣传时应当标准医疗器械注册证号。”相关内容,但除非广告中只有医疗器械名称,否则,如果您所述的医疗器械产品名称是与您公司发布的其他介绍内容一并出现的,即便不提适应症,该产品名称仍可能与您所述的产品简介构成一个整体,并不属于仅宣传产品名称的形式,同样可能涉嫌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