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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将我公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异议
内容 您好,我司是苏州好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6月27日,地址位于苏州工业园区翰林路1号海德公园11栋102室。该地址是小区商铺,面积约230平方米,我将该地址隔了3间,一间做面包店,一间作为花店,一间作为培训。我用该地址注册了苏州好熊文化有限公司,初衷是想面包店,花店做的有意思一点就成立了苏州好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公示在面包店内。但是2017年4月我加盟的面包店要求使用统一名称,我只好加店名更改为苏州工业园区花园饼屋海德店,在店内公示的是该营业执照。后来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好熊文化被列入了地址异常。我于2018年制2020年5月先后4次申请解除异常,上门核查人员比较认真,就是认为我不符合条件。核查人员让我做个标识我也做了,也解释了这个店的来龙去脉。一开始让我提供房东的分租证明,我提供不了,但是我后来房子我买 下来了,总归我自己的房子总能注册了吧,结果还是被拒了。我现在是上黑名单,作为法人不知道这个会对我有多大的影响。我后来咨询下来,要解除只能找省局来处理。请省领导能酌情考虑。
提交时间 2020-07-24 16:5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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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日期 2020-07-28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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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的问题已转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局办理。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