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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医用口罩罩体表面品牌广告内容的咨询
内容 尊敬的广告监督审查处领导,我们是医用口罩的生产企业,想在自己企业生产的口罩的外层无纺布表面做品牌推广,具体表现是一句或者两句广告语,比如:“***口罩,送给妈妈的爱”  “***口罩,照罩我去战斗”。请问这样做法是否合规?盼回复,谢谢!
提交时间 2020-09-08 21:14:02
受理回复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回复日期 2020-09-09 17:31
内容回复

 请在五个工作日内答复

回复日期 2020-09-10 17:21
内容回复

您好,医用口罩属于医疗器械。发布医疗器械广告,要遵守《广告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并在发布前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医疗器械广告的内容应当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说明书内容为准,因此医药口罩的广告内容也应当以产品有关批准的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说明书一致。另,目前我局负责医疗器械广告审查的具体职能机构为行政审批处,相关内容建议您可以详细电话咨询,电话025-85537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