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中场地经营管理单位的定性咨询 |
内容 | 我公司有几间厂房,除了用于自己生产外,还有几间多余的厂房准备出租给其他企业使用。1、请问我单位是否属于《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第十一条中的所称的“场地经营管理单位”?2、如果是。如承租单位有使用相关特种设备,我单位该如何履行查验对方的特种设备相关使用登记证明的义务。是否只是需要问一下,看一下,然后有就行了?是否需要留存对方使用的特种设备的相关登记检验的纸质材料? |
提交时间 | 2022-05-17 16:02:26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回复日期 | 2022-05-19 16:04 |
内容回复 | 你好:是的。对使用登记、检验证书、作业人员资格证书进行符合性检查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