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0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8-15 09:02 浏览次数:

  


俞昕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南通蓝印花布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产权保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检察院、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等省级各部门积极支持南通蓝印花布技艺的传承和创新,南通蓝印花布技艺于2006年被国务院确定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南通蓝印花布技艺国家级非遗传承人吴元新于2006年入选第五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其女吴灵姝于2016年入选第六届江苏省工艺美术名人,吴元新大师示范工作室于2017年被省工信厅、省文旅厅命名为第一批江苏省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在加强对南通蓝印花布技艺的产权保护、技艺创新、精品创作、带徒传承、宣传推广等方面发挥了支持和引导作用。省市场监管部门和知识产权部门积极指导各地从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多维度、全方位保护南通蓝印花布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通过知识产权综合执法等手段切实保护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了市场竞争秩序,促进创新环境持续优化。2018年,省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展双打”“护航”“溯源”“净网雷霆等专项执法行动,大力强化执法,严厉查处各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共查处商标违法案件1884件,案值达8584.85万元,罚没款3303.8万元;查处假冒专利案件7529件,处理专利侵权纠纷2127件。

目前,针对市场上南通蓝印花布等非遗产品遭遇假冒侵权的现象,我局和相关政府部门将根据您的建议,采取以下六个方面的措施做好非遗产品等的产权保护:

一、   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监管

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知识产权部门将把非遗产品市场作为重点监管对象,严厉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专利、专利侵权等各类假冒侵权行为,加强对知识产权的执法监管。

一是部署专项执法行动。5月22日,我局转发了《市场监管总局 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19年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市监稽〔2019〕101号),部署了2019年全省的知识产权执法稽查工作,要求各地扎实有效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依法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省知识产权局在全省部署开展了《2019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苏知发〔2019〕52号),以商贸企业聚集区、商业街区、专业市场和电商平台为重点检查和整治对象,以电子商务领域、重点商品交易市场、外商投资领域为重点执法领域,着力查处包括南通蓝印花布在内的各类专利、商标侵权假冒违法行为。

二是加强属地市场监管。我局将协同南通市市场监管局认真梳理排查当地南通蓝印花布等非遗产品假冒侵权行为,将易发高发行业、市场列为重点关注对象,加大对非遗产品侵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使知识产权侵权假冒的行业性、区域性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对非遗产品经营者开展提醒告诫和行政约谈,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规范经营行为。

三是加强互联网领域执法监管。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等5部门联合制定的《加强网购和进出口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实施办法》,依法加强对电商平台等互联网领域的执法监管,密切关注南通蓝印花布等非遗产品的网络市场销售行为,建立与平台经营者的沟通联系机制,及时掌握权利人投诉及处理情况。关注互联网经济发展的新业态,完善执法监管措施,加大惩戒力度,线上线下同步打击各类非遗产品假冒侵权行为,切实维护南通蓝印花布等非遗产品的价值内涵和品牌形象,营造健康发展的网络交易环境。

四是完善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4月19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在南京召开了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暨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座谈会,就长三角知识产权执法协作协议书达成了初步意向,旨在加强长三角区域知识产权执法协作与交流合作,联动保护知识产权。我局将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执法协作,尽早实现三省一市系统互联、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探索建立线索通报、证据移交、案件协查及结果互认制度。针对量大面广、涉及多品牌、跨区域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行动,将非遗知识产权保护向更广的角度延伸。

五是加强与公安、司法等部门协作配合。密切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执法能力。加强跨部门信息共享,及时通报违法线索,追查销售网络和生产源头。对侵犯非遗产品等知识产权行为开展全链条查处。对于查处非遗产品等假冒侵权违法行为中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向公安部门、检察机关等司法机关移送,形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联动机制,不断提升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省级各部门将从多方面采取措施加强对南通蓝印花布等非遗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增强对非遗产品的保护力度。

一是加强维权援助建设。省知识产权局将发挥南京、常州、苏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及各地维权援助中心、仲裁调解机构的作用,面向企业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服务,降低企业维权成本,提高维权效果,提升维权援助服务能力。

二是强化信用监管工作力度。省知识产权局将充分发挥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落实信用监管工作要求,及时将知识产权行政处罚信息归集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江苏省信用联合奖惩信息系统,依法依规对违法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三是完善非遗保护制度。2011年公布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第四十四条内容为:“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涉及知识产权的,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传统医药、传统工艺美术等的保护,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2013年我省公布并实施的《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中第四十四条内容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及其基于传统知识、民间文艺所产生的其他权利,依法予以保护。”这其中都有涉及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但正如两位代表所述,只是对涉及非遗知识产权保护作了衔接规定,省文旅厅下一步将会实地调研,征询各方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对现有相关条例等进行研究、论证和修订,努力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三、促进传统工艺传承发展

南通蓝印花布印染技艺在非遗门类里属于传统技艺类,近年来国家也越来越重视此类项目的传承和发展,2017年由原文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共同制定,经国务院同意并发布了《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明确了我国振兴传统工艺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我省目前依托9所高校对传承人群进行研修研习培训,并组织优秀传承人、工艺师及设计、管理人员,到传统工艺项目所在地开展巡回讲习,扩大传承人群培训面。倡导传承人群主动学习,鼓励同行之间或跨行业切磋互鉴,提高技艺水平,提升再创造能力。

2018年省文旅厅依托江南大学开办全省首批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培训班,专门邀请有关专家为大家授课《非遗项目知识产权保护》,帮助学员在以后的传承工作中了解了该如何正确保护自己的合法产权。今后还将继续举办类似培训班,促进传统工艺传承发展。

四、指导企业提升品牌影响力

省级各部门密切与企业的沟通联系,指导企业不断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提升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促进非遗产品的传播交流。

一是指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省知识产权局指导“南通蓝印花布”地理标志产品权利人完善被保护产品管理办法,鼓励企业贯彻执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和《企业商标管理规范》地方标准,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依照标准、管理规范和保护措施组织生产经营,保证其质量和品牌声誉。指导有关行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地理标志产品的标准、管理规范和保护措施中的要求,进行生产指导、技术服务和质量监管。

二是帮助企业提升品牌知名度。省工信厅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国家和我省传统工艺振兴有关工作要求,引导包括南通蓝印花布技艺在内的传统工艺美术强化“互联网+”思维,开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专项行动,应用新业态新模式开发新产品,发挥中国工艺美术博览会、江苏省工艺美术精品博览会等展示展销平台作用,扩大南通蓝印花布技艺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五、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

省检察院在对知识产权案件的办理中,通过提起公诉、抗诉、发检察建议等方式和手段,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主体的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工作衔接形成合力。针对蓝印花布产品被侵权的案件,省检察院将根据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工作合力,通过采取检察建议、联合执法等方式,推动有关部门完善监管方式和力度,为蓝印花布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有力支持。

二是加大支持起诉工作力度。支持起诉是检察机关开展民事监督工作的一种方式,目前,省检察院在部分地区通过调研、观摩庭审等方式积极探索支持起诉在检察监督中的运用,初步取得成效。今后省检察院将加强支持起诉职能宣传,注重收集侵害蓝印花布产品合法权益的案件线索,指导下级院主动协助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并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侵权线索及时导入司法程序。对于符合支持起诉条件的蓝印花布产品侵权案件,我省检察机关将大力支持,切实做好非遗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三是加大对知识产权类案件办理的指导。省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将集合今年的重点工作,加强民事检察产权保护工作,通过收集发布年度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制定相关办案规范,指导全省知识产权类案件的办理。同时,通过收集侵犯蓝印花布产品产权的典型案件,对该类案件的办理进行调研,总结经验,有效指导相关市院办好该类案件。

六、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

省级各部门将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增强人民群众对非遗产品的自豪感和荣誉感,使社会公众认识到对非遗产品等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省知识产权局结合“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知识产权宣传周、“5·10”中国品牌日等重要时段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各类媒介作用,扩大宣传的深度和广度。通过案例评析、以案释法等方式,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我省检察机关也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在法律监督过程中注重打击与预防并重,把教育防范作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第一防线,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积极宣传知识保护的典型案例,提高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的认识。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国非遗产品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