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019年第1批省级工业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09-29 15:57 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

现将2019年第1批省级工业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第二季度,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对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农业生产资料、机械及安防产品等3大类29种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产品2733批次,合格2481批次,平均合格率为90.8%。其中,在江苏生产企业抽样1162批次,合格1068批次,合格率为91.9%;在市场实体店购样1317批次,合格1212批次,合格率为92%;在电商平台购样254批次,合格201批次,合格率为79.1%

二、结果分析

(一)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抽查热轧带肋钢筋、冷轧带肋钢筋、水泥、建筑防水涂料、建筑用钢化玻璃、供水用塑料管材(PPR、PVC)、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铝合金建筑型材、建筑保温材料9种产品726批次,合格631批次,合格率为86.9%

1. 热轧带肋钢筋。抽查产品41批次,合格率为100%

2. 冷轧带肋钢筋。抽查产品21批次,合格17批次,合格率为81%抽查发现4批次产品的尺寸(横肋中点高)项目不合格。

3. 水泥。抽查产品150批次,合格146批次,合格率为97.3%。抽查不合格项目为强度、氯离子含量2项指标,有3批次产品的强度、2批次产品的氯离子含量项目不合格。

4. 建筑防水涂料。抽查聚氨酯防水涂料、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水乳型沥青防水涂料3类产品44批次,合格34批次,合格率为77.3%。抽查不合格项目为固体含量、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不透水性、游离甲醛、氨6项指标,有3批次产品的固体含量、7批次产品的拉伸强度、8批次产品的断裂伸长率、5批次产品的不透水性、3批次产品的游离甲醛、2批次产品的氨项目不合格。

5. 建筑用钢化玻璃。抽査产品70批次,合格63批次,合格率为90%。抽查发现7批次产品的碎片状态项目不合格。

6.塑料管材。抽査产品85批次,合格60批次,合格率为70.6%。其中,抽查冷热水用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63批次,合格44批次,合格率为69.8%;抽查给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3批次,合格2批次,合格率为66.7%;抽查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19批次,合格14批次,合格率为73.7%。抽查不合格项目为规格尺寸、灰分、熔融温度、氧化诱导时间、静液压试验、纵向回缩率、密度、拉伸屈服强度8项指标,有4批次产品的规格尺寸、7批次产品的灰分、13批次产品的熔融温度、3批次产品的氧化诱导时间、8批次产品的静液压试验、2批次产品的纵向回缩率、5批次产品的密度、4批次产品的拉伸屈服强度项目不合格。

7. 钢筋混凝土排水管。抽查产品100批次,合格92批次,合格率为92%。抽查不合格项目为外压荷载、保护层厚度2项指标,有4批次产品的外压荷载、4批次产品的保护层厚度项目不合格。

8.铝合金建筑型材。抽查产品133批次,合格117批次,合格率为88%。抽查不合格项目为化学成分、膜层性能、复合性能3项指标,有2批次产品的化学成分、8批次产品的膜层性能、8批次产品的复合性能项目不合格。

9.建筑保温材料。抽查产品82批次,合格61批次,合格率为74.4%。抽查不合格项目为导热系数、强度、密度3项指标,有18批次产品的导热系数、3批次产品的强度、3批次产品的密度项目不合格。

(二)农业生产资料。抽查复混肥料、水溶肥料、农用薄膜3种产品238批次,合格215批次,合格率为90.3%

1. 复混肥料。抽査产品125批次,合格116批次,合格率为92.8%。抽查不合格项目为总养分、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氧化钾、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氯离子、粒度、标签8项指标,有3批次产品的总养分、2批次产品的总氮、1批次产品的有效五氧化二磷、5批次产品的氧化钾、1批次产品的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4批次产品的氯离子、1批次产品的粒度、2批次产品的标签项目不合格。

2. 水溶肥料。抽査产品59批次,合格46批次,合格率为78%抽查不合格项目为大量元素含量、微量元素含量、中量元素含量、pH值、水分、砷(As)、标签7项指标,有1批次产品的大量元素含量、6批次产品的微量元素含量、1批次产品的中量元素含量、2批次产品的pH值、2批次产品的水分、3批次产品的砷(As)、5批次产品的标签项目不合格。

3. 农用薄膜。抽査产品54批次,合格53批次,合格率为98.1%抽查发现1批次产品的厚度项目不合格。

(三)机械及安防产品。抽查柴油、车用尿素、车用汽油、汽车遮阳膜、汽车灯具、摩擦材料、发动机润滑油、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机动车辆制动液、安全帽、防护手套、防静电服、阻燃服、防火门、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水带、动力煤17种产品1769批次,合格1635批次,合格率为92.4%

1. 柴油。抽査产品200批次,合格186批次,合格率为93%。抽查不合格项目为闭口闪点、硫含量、十六烷值3项指标,有4批次产品的闭口闪点、2批次产品的硫含量、11批次产品的十六烷值不合格。

2.车用尿素。抽査产品97批次,合格86批次,合格率为88.7%。抽查不合格项目为杂质(钠)含量、尿素含量、密度、折光率4项指标,有8批次产品的杂质(钠)、5批次产品的尿素含量、1批次产品的密度、3批次产品的折光率项目不合格。

3.车用汽油。抽査产品698批次,合格681批次,合格率为97.6%。抽查不合格项目为研究法辛烷值、抗爆指数、硫含量、甲醇含量、氧含量、溶剂性胶质含量、乙醇含量、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含量8项指标,有6批次产品的辛烷值、8批次产品的抗爆指数、1批次产品的硫含量、3批次产品的甲醇含量、1批次产品的氧含量、2批次产品的溶剂性胶质含量、5批次产品的乙醇含量、5批次产品的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含量项目不合格。

4.汽车遮阳膜。抽査产品46批次,合格36批次,合格率为78.3%。抽查不合格项目为可见光透射比、紫外线透射比、抗磨性能、剥离强度、耐辐照性、产品标识6项指标,有2批次产品的可见光透射比、8批次产品的紫外线透射比、1批次产品的抗磨性能、1批次产品的剥离强度、2批次产品的耐辐照性、19批次产品的标识项目不合格。

5.汽车灯具。抽査产品86批次,合格83批次,合格率为96.5%。抽查不合格项目为配光性能、灯泡光电参数光通量、灯泡光电参数功率3项指标,有2批次产品的配光性能、1批次产品的灯泡光电参数光通量和灯泡光电参数功率不合格。

6.摩擦材料。抽査产品97批次,合格87批次,合格率为89.7%。抽查不合格项目为摩擦系数、指定摩擦系数允许偏差2项指标,有3批次产品的摩擦系数、10批次产品的指定摩擦系数允许偏差项目不合格。

7.发动机润滑油。抽査产品32批次,合格30批次,合格率为93.8%。抽查不合格项目为运动粘度(100℃)、低温动力粘度2项指标,有1批次产品的运动粘度(100℃)、 1批次产品的低温动力粘度项目不合格。

8.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抽査产品44批次,合格40批次,合格率为90.9%。抽查不合格项目为玻璃器皿腐蚀、泡沫倾向、PH值、冰点4项指标,有2批次产品的玻璃器皿腐蚀、3批次产品的泡沫倾向、1批次产品的PH值、1批次产品的冰点项目不合格。

9.机动车辆制动液。抽査产品46批次,合格44批次,合格率为95.7%。抽查不合格项目为运动黏度(-40℃)、橡胶适应性2项指标,有1批次产品的运动黏度(-40℃)、1批次产品的橡胶适应性项目不合格。

10.安全帽。抽査产品49批次,合格40批次,合格率为81.6%。抽查不合格项目为冲击吸收性能、耐穿刺性能2项指标,有4批次产品的冲击吸收性能、8批次产品的耐穿刺性能项目不合格。

11.防护手套。抽査耐酸(碱)手套、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焊工防护手套、防静电手套、机械危害防护手套5种产品51批次,合格48批次,合格率为94.1%。抽查发现3批次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耐老化性能项目不合格。

12.防静电服。抽査产品46批次,合格39批次,合格率为84.8%。抽查不合格项目为服装带电电荷量、面料点对点电阻、面料pH值3项指标,有3批次产品的服装带电电荷量、3批次产品的面料点对点电阻、2批次产品的面料pH值项目不合格。

13.阻燃服。抽査产品40批次,合格33批次,合格率为82.5%。抽查不合格项目为甲醛含量限量、面料起球、面料耐水色牢度、面料耐汗渍色牢度、结构、成品裤后裆接缝和肩缝强力6项指标,有4批次产品的甲醛含量限量、1批次产品的面料起球、1批次产品的面料耐水色牢度、1批次产品的面料耐汗渍色牢度、4批次产品的结构、2批次产品的成品裤后裆接缝和肩缝强力项目不合格。

14.防火门。抽査产品92批次,合格81批次,合格率为88%。抽查发现11批次产品的耐火性能不合格。

15.手提式灭火器。抽査产品42批次,合格38批次,合格率为90.5%。抽查不合格项目为灭火剂充装量误差、爆破试验、灭火剂检验(主要组分含量)3项指标,有1批次产品的灭火剂充装量误差、3批次产品的爆破试验、1批次产品的灭火剂检验(主要组分含量)项目不合格。

16.消防水带。抽査产品78批次,合格58批次,合格率为74.4%。抽查不合格项目为爆破试验、附着强度、热空气老化性能3项指标,有4批次产品的爆破试验、19批次产品的附着强度、1批次产品的热空气老化性能项目不合格。

17. 动力煤。抽査产品25批次,合格率为100%。

三、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要按照《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

(一)对辖区内本次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生产销售企业,要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后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市监函〔2019〕118号)要求开展后处理工作,形成“闭环”监管。

(二)对本次省级监督抽査合格率较低的产品,要加大对辖区内生产销售企业的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

(三)将辖区内本次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生产销售企业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督促生产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切实维护产品质量安全;督促销售企业加强进货质量把关,自觉销售合格产品。

 

附件:2019年第1批省级工业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xls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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