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18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8-04 16:28 浏览次数:

  

金云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引导“直播带货”规范发展 助力我省消费转型升级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行业主管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上下联动压实责任。2020年,省委网信办将“网络直播”规范发展作为年度“清朗”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内容,联合省“扫黄打非”办、省高院等7部门,召开涉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专题部署会,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落实,专题听取工作汇报、审定实施方案,第一时间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健全完善协同处置工作机制,明确时间节点、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责任。各设区市注重加强属地管理,多措并举,通过会议部署、实地检查、日常巡查、重点约谈、加强惩处等方式,积极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省市网信部门加强与公安、文旅、广电、通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突出重点,狠抓典型,严查严管,确保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动员社会广泛参与。组织属地各类网络平台创新宣传形式,以公益广告、主题宣传片等形式开展涉网络直播正面宣传,特别针对规范“直播带货”加大宣传力度。协调属地主要新闻单位、重点商业网站平台集中报道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举措、案件查办情况和社会各界反响。发动网络评论员进行正面引导,传播健康的直播理念,教育引导广大网民自觉抵制违法违规和不良内容的网络直播。探索建立网络直播监督员制度,在属地网络平台首页或显著位置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广泛动员广大网民和第三方评价机构对违法违规网络直播内容信息进行监督举报,推动全社会共建共治。已受理处置网民投诉举报392件,梳理总结平台改进工作建议70余条。

三是强化监管整治,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协调省通信管理局,利用技术手段对属地网络直播平台进行全面摸排,共筛查出348款网络直播平台,并按属地进行梳理分类,对其中苏宁易购电商直播、小米有品电商直播、咪咕游戏直播、龙珠直播、火猫直播等5家用户量较大、具有社会动员能力的网络直播平台进行重点评估管控。同时,就网络直播带货、网络直播打赏及网络直播分级分类规范等方面内容进行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材料,并研提相关工作建议。对省内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且无违规违法现象的无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网站进行备案管理,并实施动态监测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置,落实政策规定,规范无证网站播放视听节目行为和网络直播行为,督促他们依法依规办网,引导无证网站健康发展。对无业务开展、无牌照资质、无管理人员的“三无”网络直播平台坚决予以取缔。截至今年5月份,实地检查龙珠直播等网络直播企业近20家,清理各类有害不良信息4.5万余条,依法约谈直播平台48人次,封禁拉黑违法违规用户账号1200余个,关停违法违规直播间398家次,网络直播市场秩序有了较大改观。

四是强化行业自律,持续清朗直播空间。重点围绕传播涉政治有害、历史虚无主义、淫秽色情、低俗庸俗、谣言虚假信息以及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严重违法违规乱象,重点关注“吃播”、涉未成年人打赏、直播带货等环节开展自查自纠。督促网络直播平台对直播形态、节目种类等开展常态化风险排查,从政治安全、公共安全、社会安全等多个维度进行风险评估。督促属地网络直播平台加强实时管理,严格落实先审后发,加大技术拦截防控力度,对直播信息中发现的有害不良信息及时发现、处理并报告。指导全省42家网络主播经纪团队完善主播人员背景审核,加强对秀场表演、带货购物等直播内容的安全审核,进一步排查风险隐患,不断探索网络直播管控创新举措。督导直播平台建立健全内容审核、用户管理、主播管理、信用管理等制度及敏感有害信息样本库和用户黑名单数据库,推进网络主播和管理员实名制、普通用户手机注册登记等安全管理制度,促进网络直播行业的健康发展。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充分激发省互联网行业联合会、江苏自媒体联盟、江苏网络论坛联盟等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科学制定完善《网络直播行业规范》《网络直播行业自律公约》,发布《江苏网络论坛联盟自律公约》,将传播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大社会公益类直播,坚持社会效益优先等内容纳入其中,形成激励高质量正能量内容供给的网络直播引导规范体系,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此外,2021年初,省商务厅指导省电商协会服务业专委会、政策法律专委会发起成立全国首个省级电子商务直播基地联盟,指导省电商法律服务联盟加强对直播行业治理的研究和实践,推动建立相关行业标准和自律规范,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二)加强市场监管

一是开展市场调研活动。去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先后在泰州、常州召开“网络直播带货”广告监管研讨会,实地调研苏州、常州、连云港等地网络直播带货企业,深入了解行业从事者、市场监管人员和消费者等不同群体对直播带货的看法和意见。2020年下半年,开展了直播带货问卷调查,全面收集分析社会大众的反馈意见,共收到有效问卷4693份,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网络直播带货问卷调查报告》,为有效监管提供了数据支撑。

二是贯彻落实制度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先后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我局深入开展宣传贯彻活动,各地组织监管干部和辖区内相关从业人员加强学习培训,逐条解读条款,全面推进各项制度规定的贯彻落实。省市场监管局出台了《江苏省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规范(试行)》,并推动贯彻落实;今年,拟探索出台《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努力为江苏互联网平台企业监管打造标尺。

三是积极开展专项整治。依托江苏省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方式,每年组织开展“网剑行动”,严厉打击电商领域突出问题,净化市场环境。认真按照省委网信办会同省8部门联合开展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的任务分工,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对网络直播带货中的广告违法、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正当竞争等行为进行查处,查办相关案件3件。此外,今年4月份,针对媒体反映沭阳花木电商存在“p图虚假宣传、以次充好、货不对版”等问题,我局成立联合调研组,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大指导帮扶力度,督促属地进行全面整改。

(三)促进规范发展

一是指导成立电商行业组织。商务部门高度重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积极推动健全行业规范和行业自律。2016年,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发起成立了江苏省电子商务协会。2019年,指导和支持省电商协会专门成立了政策法律专业委员会以及电商服务业专委会,与南京审计大学等高校联合设立“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加强对行业自律规范的研究和实施。

二是完善电商行业规范发展服务体系。2020年12月,推动全省重点电商企业、有关行业组织、研究机构、律师事务所共同发起成立了“江苏省电子商务法律服务联盟”, 这是全国首个省级层面的专业性电商法律协作组织,并组织全省48家国家级、省级数字商务企业共同签署《诚信经营承诺书》。联盟成立后,迅速建立有关工作机制,搭建“江苏省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建立电商争议在线调处、维权援助、法律顾问、投诉曝光等版块,充实和完善法律公共服务职能,助力便捷、有效处理各类电商纠纷和法律维权服务,当好政府实施行业治理助手。

三是积极支持示范区创建活动。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指导宿迁市、南京市玄武区、徐州市睢宁县等地围绕各地特色,探索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活动,培育了沭阳花木、耿车家具、洪泽湖水产等一批网络经济集聚区。依托当地政府和相关行业协会等,组织开展交流互学,共享各地发展经验。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围绕提案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相关建议,针对直播带货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下一步重点加强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属地各类网络平台创新宣传形式,以公益广告、主题宣传片、H5等形式开展涉网络直播正面宣传,发动网络评论员开展正面引导,传播健康的直播理念,教育引导广大网民自觉抵制违法违规和不良内容的网络直播。在属地网络平台首页或显著位置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动员广大网民和第三方评价机构对违法违规网络直播内容信息进行监督举报,推动全社会共建共治。

二是强化监管执法。联合相关部门立足监管职能,协同开展联合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网络直播销售商品的抽检力度,注重从源头上加强产品质量管控,全力打击虚假违法广告、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及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提升监管执法成效和震慑力。同时,将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有关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为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出台监管制度提供第一手资料。

三是切实促进共治。督促直播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网络主播和管理员实名制、黑名单制度、普通用户手机注册登记等安全管理制度。指导平台加强注册、签约主播日常管理培训,鼓励和引导其提供健康积极的内容和服务。充分发挥消费者、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监督作用,依托12315投诉举报热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涉及网络直播营销违法线索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四是加大帮扶力度。加强对省内企业接轨直播平台情况的掌握,进一步了解企业的困难和需求。积极与北京、上海、浙江等直播平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努力为本地电商解决困难。在产品资源优势大、电商需求强、具备一定规模的特色产品集中地,邀请省内外知名电商平台与当地企业开展对接活动,指导企业通过电商平台拓展销售渠道,促进我省直播电商快速健康发展,为平台经济发展增添新动能。

您的提案对于我们改进工作具有借鉴意义,衷心感谢您对直播带货规范发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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